盘山县中医院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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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中医院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盘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2: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盘山县府前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山县中医院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20 至 2024-08-26
撰写单位: 沈阳伟 (略) 撰写人: 王瀛
(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人组成,共 5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人组成,共 7人。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11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注:
(1)、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本项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3)、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评标委员会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评标委员会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5)、截止开标时间,如果供应商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供应商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供应商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
(二)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盘山县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伟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盘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2: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盘山县府前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伟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山县中医院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20 至 2024-08-26
撰写单位: 沈阳伟 (略) 撰写人: 王瀛
(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开诊所需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人组成,共 5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人组成,共 7人。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 11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 (略) +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注:
(1)、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本项目“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
(3)、开标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4)、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评标委员会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登录系统通过“我的澄清”菜单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评标委员会发起澄清后15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5)、截止开标时间,如果供应商家数未满足开标条件,项目负责人会对项目或者包段进行流标处理,流标后系统会自动发送一封流标通知到参与该项目或者该包段供应商的邮箱(报名时所留邮箱),如果供应商开标当日无法进行解密,请注意查收邮件。
(二)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盘山县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伟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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