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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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开审立项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域内。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3平方米(合约5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4层冷库、恒温库、物流中心、包装车间等*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用房5500平方米,检验检测用房70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800平方米,及给排水、供电、安全、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2.1.3合同估算价:104.*元,其中勘察部分:14.*元,设计部分:*元。2.1.4服务期限:45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9 00:00至2024-09-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和“分散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 (略) 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千鸿 (略) (联系人:郭玉辉,受理电话:0319-*,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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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2024年08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本澄清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网、招采进宝河北专 (略) 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补遗,后果自负。此补遗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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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开审立项字[20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域内。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3平方米(合约5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1-4层冷库、恒温库、物流中心、包装车间等*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用房5500平方米,检验检测用房70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800平方米,及给排水、供电、安全、消防等基础配套设施。2.1.3合同估算价:104.*元,其中勘察部分:14.*元,设计部分:*元。2.1.4服务期限:45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9 00:00至2024-09-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和“分散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 (略) 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千鸿 (略) (联系人:郭玉辉,受理电话:0319-*,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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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2024年08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本澄清在河北省 (略) 、 (略) (略) 网、招采进宝河北专 (略) 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补遗,后果自负。此补遗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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