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雪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清雪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4-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拜城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产品(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合同总价5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5年质保期满后,付剩余5%。 |
4 | 六、评标和定标 附:初步评审标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近1 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证明材料(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5 | 六、评标和定标:符合性审查 | 无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产品技术要求(35分):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35分; 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1 项指标负偏离的扣1分,标▲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总计35分,扣完为止。 注:设备技术要求中标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产品彩页;检测报告、车辆合格证明材料等)。 | 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35分; 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1 项指标负偏离的扣1分,标▲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总计35分,扣完为止。 注:设备技术要求中标注“▲”所有产品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产品彩页;检测报告、车辆合格证明材料等)。 |
7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投标产品质量(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具有车辆检测报告认证、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投标产品质量优的得5分; 投标产品质量良的得4分; 投标产品质量一般的得3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全面详实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风险预估。以上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详细、不清晰扣0.5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
8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质保期(5分):投标参数与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及车辆合格证,参数内容保持一致,设备的质保期不少于5年得满分。 | 质保期(5分):设备的质保期不少于5年得3分;每多一年加1分;最高5分。 |
9 | 第三章 合同条款:9.4付款方式: | 9.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等财政资金拨付后结算。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产品(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合同总价5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5年质保期满后,付剩余5%。 |
10 |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 详见附件 | 详见更正后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采购合同 |
1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区阿克苏地区拜 (略) 5号建
联系方式:09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4-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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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拜城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产品(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合同总价5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5年质保期满后,付剩余5%。 |
4 | 六、评标和定标 附:初步评审标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近1 年内任意一个月);提供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证明材料(近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5 | 六、评标和定标:符合性审查 | 无 |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产品技术要求(35分):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35分; 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1 项指标负偏离的扣1分,标▲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总计35分,扣完为止。 注:设备技术要求中标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产品彩页;检测报告、车辆合格证明材料等)。 | 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及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35分; 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 1 项指标负偏离的扣1分,标▲项有负偏离的扣2分,总计35分,扣完为止。 注:设备技术要求中标注“▲”所有产品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产品彩页;检测报告、车辆合格证明材料等)。 |
7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投标产品质量(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具有车辆检测报告认证、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投标产品质量优的得5分; 投标产品质量良的得4分; 投标产品质量一般的得3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全面详实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风险预估。以上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详细、不清晰扣0.5分,满分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或明显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不得分。 |
8 | 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质保期(5分):投标参数与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及车辆合格证,参数内容保持一致,设备的质保期不少于5年得满分。 | 质保期(5分):设备的质保期不少于5年得3分;每多一年加1分;最高5分。 |
9 | 第三章 合同条款:9.4付款方式: | 9.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等财政资金拨付后结算。 |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产品(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合同总价50%,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5年质保期满后,付剩余5%。 |
10 |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采购合同 | 详见附件 | 详见更正后采购清单及采购需求、采购合同 |
1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区阿克苏地区拜 (略) 5号建
联系方式:09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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