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5: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河 (略) 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CJKJ-2024-01035)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KJ-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水环境监测中心原定于2024年9月开始进行为期4个月的实验室搬迁,部分监测工作需在搬迁期间完成,所以将“水库藻类监测5个断面,监测4次20个水样”的监测服务委托给*方。截止目前,由于新建实验室施工延期,不能按期进行搬迁工作,该项监测需延期开展,因此将主合同中“第二条 2.技术服务期限”和“第四条 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进行调整。原条款:“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修改为:“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具体期限依据*方实际情况确定,*方需于可以开展上述委托服务前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方)。”原条款:“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2024年9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60%的费用,完成项目验收后,依据*方实际监测的样品数量,计算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总额,再支付剩余费用。”修改为:“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2024年9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60%的费用,2024年10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97%的费用,2024年11月期间*方须开具总合同金额3%的银行履约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给*方,*方支付给*方合同总额3%费用。” 更正日期:2024-09-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河 (略) 6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阎女士 电 话:022-*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5: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河 (略) 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项目编号:CJKJ-2024-01035)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发布来源: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KJ-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河道、水库水生态采样监测委托服务_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06-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水环境监测中心原定于2024年9月开始进行为期4个月的实验室搬迁,部分监测工作需在搬迁期间完成,所以将“水库藻类监测5个断面,监测4次20个水样”的监测服务委托给*方。截止目前,由于新建实验室施工延期,不能按期进行搬迁工作,该项监测需延期开展,因此将主合同中“第二条 2.技术服务期限”和“第四条 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3)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进行调整。原条款:“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修改为:“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具体期限依据*方实际情况确定,*方需于可以开展上述委托服务前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方)。”原条款:“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2024年9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60%的费用,完成项目验收后,依据*方实际监测的样品数量,计算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总额,再支付剩余费用。”修改为:“技术服务费分批支付。*方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2024年9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60%的费用,2024年10月底前支付到合同金额97%的费用,2024年11月期间*方须开具总合同金额3%的银行履约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给*方,*方支付给*方合同总额3%费用。” 更正日期:2024-09-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河 (略) 6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阎女士 电 话:022-*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略)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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