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防汛物资更新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市级防汛物资更新补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QZZB【2024】175号
项目名称: (略) 级防汛物资更新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无人机套装
套
1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水上救援机器人
套
1
防汛救援定位仪
部
10
气胀式救生圈
个
10
簸箕
件
50
激流救生衣
个
10
远距离救援抛投器
套
1
组合式挡水板
条
10
水上救生绳
个
40
防汛救援包
件
50
救生圈
个
20
救生衣
件
190
360度全景手提灯
个
5
排污水带
条
20
锂电池1
个
2
锂电池2
个
2
应急电源
个
2
睡袋
个
30
救援橡皮艇
个
5
30P船外机保护罩
个
14
防水鞋套
双
45
强光防水手电筒
个
90
吸水膨胀袋
个
50
雨衣
套
50
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以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home)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
地址: (略) 丰泽区城东街 (略) 26号水务防汛大厦6楼
联系方式:陈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文清、魏珊珊、张珺;*、*、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清
电 话: *
{
项目编号:QZZB【2024】175号
项目名称: (略) 级防汛物资更新补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无人机套装
套
1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水上救援机器人
套
1
防汛救援定位仪
部
10
气胀式救生圈
个
10
簸箕
件
50
激流救生衣
个
10
远距离救援抛投器
套
1
组合式挡水板
条
10
水上救生绳
个
40
防汛救援包
件
50
救生圈
个
20
救生衣
件
190
360度全景手提灯
个
5
排污水带
条
20
锂电池1
个
2
锂电池2
个
2
应急电源
个
2
睡袋
个
30
救援橡皮艇
个
5
30P船外机保护罩
个
14
防水鞋套
双
45
强光防水手电筒
个
90
吸水膨胀袋
个
50
雨衣
套
50
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⑤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以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home)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中心
地址: (略) 丰泽区城东街 (略) 26号水务防汛大厦6楼
联系方式:陈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陈文清、魏珊珊、张珺;*、*、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清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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