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C型臂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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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C型臂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竞-2024-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 (略) C型臂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E*D* C型臂一台 河 (略) (略) 管城回 (略) 9 号 209 室 *
3、变更内容:
原结果公告内容:
经夏邑县 (略) 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略)
成 交 价:*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注册地址: (略) 二七区英秀街16号绿地滨湖国际城三区2号楼5层508号
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名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品牌(如有):新华医疗
规格型号:MDC560
数量:1台
单价:*元
现变更为:
经夏邑县 (略) 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 (略)
成 交 价:*元 大写:**万元整
注册地址: (略) 管城回 (略) 9号209室
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名称: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
品牌(如有):普爱
规格型号:PLX118F-PlusC
数量:1台
单价:*元
3、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15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
河南 (略) 于2024年07月22日在《 (略) (河南省, (略) )》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示。我公司于2024年08月27日收到了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递交的声明函。原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因生产厂家所在地近期频降大雨导致我司所投设备关键零部件无法到货。为避免因此原因影响我司后续向业主按期供货,造成相关业务方的损失,该公司声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人河 (略)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现申请结果变更。
2、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3、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邑县 (略)
地址:夏邑县南御道16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夏邑县南御道1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竞-2024-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 (略) C型臂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E*D* C型臂一台 河 (略) (略) 管城回 (略) 9 号 209 室 *
3、变更内容:
原结果公告内容:
经夏邑县 (略) 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略)
成 交 价:*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注册地址: (略) 二七区英秀街16号绿地滨湖国际城三区2号楼5层508号
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名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品牌(如有):新华医疗
规格型号:MDC560
数量:1台
单价:*元
现变更为:
经夏邑县 (略) 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 (略)
成 交 价:*元 大写:**万元整
注册地址: (略) 管城回 (略) 9号209室
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名称: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
品牌(如有):普爱
规格型号:PLX118F-PlusC
数量:1台
单价:*元
3、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2日15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原因:
河南 (略) 于2024年07月22日在《 (略) (河南省, (略) )》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示。我公司于2024年08月27日收到了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递交的声明函。原第一成交候选人 (略) ,因生产厂家所在地近期频降大雨导致我司所投设备关键零部件无法到货。为避免因此原因影响我司后续向业主按期供货,造成相关业务方的损失,该公司声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确认第二成交候选人河 (略)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现申请结果变更。
2、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3、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夏邑县 (略)
地址:夏邑县南御道16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夏邑县南御道1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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