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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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补遗公告

项目澄清内容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
类型 是否 (略) : 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补遗书4号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工程编号: (略) 直﹝2024﹞086)于2024年8月15日在广 (略) 、 (略) (略) 网、广东省招标 (略) 、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修改为:(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的授权委托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修改为:(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补遗书的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无需延期开标。

本补遗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惠州港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9月2日

招标人确认函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4号.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项目澄清内容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
类型 是否 (略) : 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补遗书4号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荃湾港区*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施工(工程编号: (略) 直﹝2024﹞086)于2024年8月15日在广 (略) 、 (略) (略) 网、广东省招标 (略) 、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修改为:(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的授权委托书。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修改为:(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补遗书的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无需延期开标。

本补遗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惠州港投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9月2日

招标人确认函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4号.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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