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肥城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肥城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肥城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项目总预算*元;其中A包*元,B包*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项目概述: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要求, (略) 第一批补充耕地:其 (略) 镇、汶阳镇,B包为安驾庄镇、湖屯镇、桃园镇、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共计9918.71亩,772个图斑)质量进行集中验收,分乡镇(街道、园区)出具土壤污染、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含每个地块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察、专家费等),并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提供报告。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 镇街 | 图斑个数(个) | 初步筛选面积(亩) | 备注 |
A包 | 边院镇、汶阳镇 | 412 | 5204.39 | |
B包 | 安驾庄镇、湖屯镇、桃园镇、王瓜店街道办事处 | 360 | 4714.32 | |
合计 | 772 | 9918.7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 (略) 地域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验收成果。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含专家费)、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人员等完成本项目及后续服务的一切费用,包含迎接上级检查配合工作。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0.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如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三农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538-*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科 (略)
联系人:常衍坤 联系方式:0538-*
地址: (略) (略) 中兴时代大厦18楼
E-mail:*@*39.com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肥城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单位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项目总预算*元;其中A包*元,B包*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项目概述: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2016)、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要求, (略) 第一批补充耕地:其 (略) 镇、汶阳镇,B包为安驾庄镇、湖屯镇、桃园镇、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共计9918.71亩,772个图斑)质量进行集中验收,分乡镇(街道、园区)出具土壤污染、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含每个地块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察、专家费等),并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提供报告。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 镇街 | 图斑个数(个) | 初步筛选面积(亩) | 备注 |
A包 | 边院镇、汶阳镇 | 412 | 5204.39 | |
B包 | 安驾庄镇、湖屯镇、桃园镇、王瓜店街道办事处 | 360 | 4714.32 | |
合计 | 772 | 9918.7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 (略) 地域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验收成果。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检测、土壤污染周边调查、等级评价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含专家费)、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人员等完成本项目及后续服务的一切费用,包含迎接上级检查配合工作。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0.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照,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如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三农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538-*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科 (略)
联系人:常衍坤 联系方式:0538-*
地址: (略) (略) 中兴时代大厦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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