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活细胞超高分辨率细胞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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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活细胞超高分辨率细胞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 (略) 多功能活细胞超高分辨率细胞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付款比例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中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设备首付款,采购人在正式签定合同且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35%,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5%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发运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5%,在本合同货物起运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署名“运费已付”的提单、商业发票、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运输保险单等相关单据正本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35%,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签字后,凭:(1)采购人收货证明;(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调试使用验收合格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具体支付方式: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均需按照上述的付款条件提前20天向采购人提交付款通知单。”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设备首付款,采购人在正式签定合同且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6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6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发运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在本合同货物起运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署名“运费已付”的提单、商业发票、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运输保险单等相关单据正本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签字后,凭:(1)采购人收货证明;(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调试使用验收合格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支付方式: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均需按照上述的付款条件提前20天向采购人提交付款通知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 (略)

地 址: (略) 海珠 (略) 466号

联系方式:刘科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张女士

电 话:020-*-156/106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09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GZ06ZC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 (略) 多功能活细胞超高分辨率细胞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调整付款比例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中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设备首付款,采购人在正式签定合同且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35%,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5%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发运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5%,在本合同货物起运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署名“运费已付”的提单、商业发票、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运输保险单等相关单据正本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35%,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签字后,凭:(1)采购人收货证明;(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调试使用验收合格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具体支付方式: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均需按照上述的付款条件提前20天向采购人提交付款通知单。”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开具合同总金额的3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设备首付款,采购人在正式签定合同且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期:支付比例60%,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总金额的60%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设备发运款为合同总金额的60%,在本合同货物起运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署名“运费已付”的提单、商业发票、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运输保险单等相关单据正本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10%,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签字后,凭:(1)采购人收货证明;(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3)调试使用验收合格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三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具体支付方式: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均需按照上述的付款条件提前20天向采购人提交付款通知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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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 (略)

地 址: (略) 海珠 (略) 466号

联系方式:刘科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张女士

电 话:020-*-156/106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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