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智慧档案相关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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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智慧档案相关设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智慧档案库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1

二、项目终止原因

关于废止智慧档案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业务需要,经与供应商协商同意,拟退回供应商已供设备,解除原中标供应商与本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本项目拟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采购人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融泰 (略)

地址: (略) 集 (略) 4号

联系人:李军辉

联系电话:*



, (略) ,乌兰察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智慧档案库房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1

二、项目终止原因

关于废止智慧档案室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业务需要,经与供应商协商同意,拟退回供应商已供设备,解除原中标供应商与本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本项目拟重新进行招标采购。

采购人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融泰 (略)

地址: (略) 集 (略) 4号

联系人:李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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