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更正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更正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59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于2024年7月2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汕建字〔2024〕94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评标定标分离方法,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了联合会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按规定进行修改优化并作如下澄清更正: 1、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已按联合会审的意见、建议进行优化改正,修正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施工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 (略) 2024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59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于2024年7月2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按照《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汕建字〔2024〕94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评标定标分离方法,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了联合会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按规定进行修改优化并作如下澄清更正: 1、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已按联合会审的意见、建议进行优化改正,修正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乡及蕉坑村土地平整)施工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 (略) 2024年9月2日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