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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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内容如下:
二、
三、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新增25其他条款 “25.4 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工程相关保险的购买,并 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完成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事宜办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单位盖章) 2024年09月04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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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汉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标段(5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补遗内容如下:
二、
三、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新增25其他条款 “25.4 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工程相关保险的购买,并 与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完成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事宜办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单位盖章) 2024年09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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