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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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行政区域 长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4: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雪华、洪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泰区武 (略) 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泰区古农 (略) 21号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C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二)咨询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对咨询人员的基本要求中说明: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更正为:“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B1

3.0000

拟派本项目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加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B1

3.0000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响应速度情况进行评价: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的要求后能2小时内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3分;承诺可在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2分;承诺可在3小时以上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补充说明:“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二)咨询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对咨询人员的基本要求:拟派的咨询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若年龄在达到退休年龄及以上的,还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退休证明和单位聘用证明。全资子公司人员可视同为自有人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地址: (略) 长泰区武 (略) 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长泰区古农 (略) 21号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华、洪丽娟

电话:*

福建 (略)

2024年09月0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行政区域 长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4:4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雪华、洪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泰区武 (略) 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泰区古农 (略) 21号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CJ[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长泰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配套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二)咨询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对咨询人员的基本要求中说明: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更正为:“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

分值

描述

B1

3.0000

拟派本项目提供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的加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3分;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描述

B1

3.0000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响应速度情况进行评价:承诺在接到采购人的要求后能2小时内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3分;承诺可在2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2分;承诺可在3小时以上抵达采购人地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补充说明:“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二)咨询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对咨询人员的基本要求:拟派的咨询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若年龄在达到退休年龄及以上的,还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退休证明和单位聘用证明。全资子公司人员可视同为自有人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长泰分局

地址: (略) 长泰区武 (略) 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长泰区古农 (略) 21号4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华、洪丽娟

电话:*

福建 (略)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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