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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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市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 (略) 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翔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4: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金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 (略) 8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翔安区印斗山六里20号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GC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 (略) 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订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29,更正为:2024-09-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3 09:15:00,更正为:2024-09-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3 09:15:00,更正为:2024-09-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 (略) (略) )。

1、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中1-16“根据投标人拟配备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巡查车辆(7人座及以上)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巡查车辆配置数量≥10辆得3分。备注: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购销合同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具体原因在五章服务需求)并附实物图片。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拟配备投入本项目的巡查车辆(7人座及以上,允许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巡查车辆配置数量≥10辆得3分。备注:须提供购置发票、购销合同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若提供的车辆是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同时车辆首次登记时间应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具体原因在五章服务需求)并附实物图片。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中1-1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场所严格根据投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包含“两违”日常拆除及应急保障,涉及安全事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评审,提供1个得2分,满分为2分,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劳动合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修改为“供应商承诺所有服务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3、责任要求增加 “3.7 供应商承诺所有服务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5.1中“要求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 ,具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皮卡车、7座及以上面包车等。”修订为“要求车辆首次登记时间应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具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皮卡车、7座及以上面包车等,允许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车辆。”

5、第五章其他事项增加“2.2 本项目为预留投标总额的4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非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可以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总额的100%;也可以由大中型企业承接,将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总额40%(含)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仅允许分包给一家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以下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 (略) (略) “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 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翔 (略) 8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建 (略)

地址: (略) 市翔安区印斗山六里20号1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金俊

电话:*

福建宏建 (略)

2024年09月04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 (略) 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翔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4: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金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 (略) 8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翔安区印斗山六里20号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GCZJ[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 (略) 容两违巡查辅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订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29,更正为:2024-09-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3 09:15:00,更正为:2024-09-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3 09:15:00,更正为:2024-09-24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略) ),更正为: (略) 湖里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 (略) (略) )。

1、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中1-16“根据投标人拟配备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巡查车辆(7人座及以上)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巡查车辆配置数量≥10辆得3分。备注: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购销合同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具体原因在五章服务需求)并附实物图片。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拟配备投入本项目的巡查车辆(7人座及以上,允许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数量情况进行评分:巡查车辆配置数量≥10辆得3分。备注:须提供购置发票、购销合同及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若提供的车辆是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同时车辆首次登记时间应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具体原因在五章服务需求)并附实物图片。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提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中1-1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服务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场所严格根据投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包含“两违”日常拆除及应急保障,涉及安全事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评审,提供1个得2分,满分为2分,需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劳动合同、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修改为“供应商承诺所有服务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3、责任要求增加 “3.7 供应商承诺所有服务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令,不外泄、不交流,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5.1中“要求车辆首次登记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 ,具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皮卡车、7座及以上面包车等。”修订为“要求车辆首次登记时间应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具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皮卡车、7座及以上面包车等,允许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车辆。”

5、第五章其他事项增加“2.2 本项目为预留投标总额的4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非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可以由小微企业承接投标总额的100%;也可以由大中型企业承接,将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总额40%(含)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仅允许分包给一家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以下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 (略) (略) “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 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翔 (略) 8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建 (略)

地址: (略) 市翔安区印斗山六里20号1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金俊

电话:*

福建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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