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9月27日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建设周期:该项目建设期为六个月
交货地点:西藏 (略)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新增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端和有效传输率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9 月 03日至2024年 09 月 09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获取;
方式: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27日 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09 月 27 日9点 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5.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 (略) 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开启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之处, 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签字、盖章,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
6.根据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公告内容进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eb-zc/login) ”参与全程的开标会议,自发起解密半小时内完成解密。若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城关 (略) 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健
电 话:*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9月27日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建设周期:该项目建设期为六个月
交货地点:西藏 (略)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平台升级、新增污染源自动监控企业端和有效传输率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9 月 03日至2024年 09 月 09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获取;
方式: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27日 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09 月 27 日9点 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采购包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5.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 (略) 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开启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之处, 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进行签字、盖章,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也可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并加盖电子公章)。
6.根据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公告内容进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eb-zc/login) ”参与全程的开标会议,自发起解密半小时内完成解密。若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城关 (略) 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5号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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