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白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5: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2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白云 (略) 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先生 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 (略) 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25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14:30:00,更正为:2024-09-20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0 14:30:00,更正为:2024-09-20 14:30:00。
(一)将原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技术参数要求: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附表一:电动消杀车 | ||
1 | ★2.水箱容量:≥200L塑料水箱,水箱箱体材质:整体一体成型滚塑料材质,且水箱醒目位置具有凸起的水位刻度线(倒模一体成型),方便作业时随时观察药液的剩余数量,采用顶部加液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2.水箱容量:≥200L塑料水箱,水箱箱体材质:整体一体成型滚塑料材质,且水箱醒目位置具有凸起的水位刻度线(倒模一体成型),方便作业时随时观察药液的剩余数量,采用顶部加液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2 | 3.车体:钢制车架、酸洗喷粉工艺;不锈钢坐桶( (略) 及水杯架);座椅:人体流线形一体化设计塑胶座椅,乘坐舒适,座椅下部配置有不锈钢工具箱;(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3.车体:钢制车架、酸洗喷粉工艺;不锈钢坐桶( (略) 及水杯架);座椅:人体流线形一体化设计塑胶座椅,乘坐舒适,座椅下部配置有不锈钢工具箱;(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3 | 4.转向:把式三轮转向;开关:钥匙开关、灯光及组合开关,操作更方便;配置有驻车手刹(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4.转向:把式三轮转向;开关:钥匙开关、灯光及组合开关,操作更方便;配置有驻车手刹(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4 | 7.具备高压喷药枪,设有喷药枪管管盘,方便收纳喷药枪管;具备单独隐藏的水阀开关(可随时打开检查);具备单独的隐藏的过滤装置,水泵压力可通过调压开关轻松调节;高压喷枪具备喷雾消杀和冲洗等不少于两种操作模式,且最大射程不得低于5米;配置有遥控,可远程遥控开关水泵(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7.具备高压喷药枪,设有喷药枪管管盘,方便收纳喷药枪管;具备单独隐藏的水阀开关(可随时打开检查);具备单独的隐藏的过滤装置,水泵压力可通过调压开关轻松调节;高压喷枪具备喷雾消杀和冲洗等不少于两种操作模式,且最大射程不得低于5米;配置有遥控,可远程遥控开关水泵(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采购包2,附表一:街道清洗清扫车 | ||
1 | 3.整车长度:≥8900mm;整车宽度:≥2450mm;整车高度:≤3200mm;前悬后悬:≤1450/2250mm;后防护离地高度:≥450mm | 3.整车长度:≥8800mm;整车宽度:≥2450mm;整车高度:≤3200mm;前悬后悬:≤1450/2250mm;后防护离地高度:≥440mm |
采购包2,附表二:洒水车 | ||
1 | 2.接近角/离去角≥12°/11°;前悬/后悬≤1470mm/2040mm | 2.接近角/离去角≥12°/11°;前悬/后悬≤1470mm/2350mm |
2 | 3.长≤8300mm;宽≤2550mm;高≤2900mm;后防护下边缘离地高度≥450mm;最大洒水宽度≥14m;对冲宽度≥24m;喷枪最远射程≥35m。 | 3.长≤8300mm;宽≤2550mm;高≤2950mm;后防护下边缘离地高度≥450mm;最大洒水宽度≥14m;对冲宽度≥24m;喷枪最远射程≥35m。 |
(二)将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评审标准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电动消杀车8台、电动三轮清运车10台、电动三轮保洁车2台、装载机2台): | ||
1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且能提供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得5分; 2、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但未能提供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或措施无法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得2分; 3、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得5分;2、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包2(街道清洗清扫车2台、洒水车1台): | ||
1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且能提供可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得5分; 2、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但未能提供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或措施无法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得2分; 3、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得5分; 2、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三)将原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主要商务要求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电动消杀车8台、电动三轮清运车10台、电动三轮保洁车2台、装载机2台): | ||
1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
采购包2(街道清洗清扫车2台、洒水车1台) | ||
1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
(四)将原招标文件“价格扣除相关要求”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条款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做相应更正。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白云 (略) 28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20-*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越秀 (略) 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20-*-825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
电 话:020-*-825
广东 (略)
2024年09月0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白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5: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2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白云 (略) 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先生 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秀 (略) 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25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Y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14:30:00,更正为:2024-09-20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0 14:30:00,更正为:2024-09-20 14:30:00。
(一)将原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技术参数要求: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附表一:电动消杀车 | ||
1 | ★2.水箱容量:≥200L塑料水箱,水箱箱体材质:整体一体成型滚塑料材质,且水箱醒目位置具有凸起的水位刻度线(倒模一体成型),方便作业时随时观察药液的剩余数量,采用顶部加液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2.水箱容量:≥200L塑料水箱,水箱箱体材质:整体一体成型滚塑料材质,且水箱醒目位置具有凸起的水位刻度线(倒模一体成型),方便作业时随时观察药液的剩余数量,采用顶部加液方式(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2 | 3.车体:钢制车架、酸洗喷粉工艺;不锈钢坐桶( (略) 及水杯架);座椅:人体流线形一体化设计塑胶座椅,乘坐舒适,座椅下部配置有不锈钢工具箱;(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3.车体:钢制车架、酸洗喷粉工艺;不锈钢坐桶( (略) 及水杯架);座椅:人体流线形一体化设计塑胶座椅,乘坐舒适,座椅下部配置有不锈钢工具箱;(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3 | 4.转向:把式三轮转向;开关:钥匙开关、灯光及组合开关,操作更方便;配置有驻车手刹(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4.转向:把式三轮转向;开关:钥匙开关、灯光及组合开关,操作更方便;配置有驻车手刹(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4 | 7.具备高压喷药枪,设有喷药枪管管盘,方便收纳喷药枪管;具备单独隐藏的水阀开关(可随时打开检查);具备单独的隐藏的过滤装置,水泵压力可通过调压开关轻松调节;高压喷枪具备喷雾消杀和冲洗等不少于两种操作模式,且最大射程不得低于5米;配置有遥控,可远程遥控开关水泵(投标文件中提交清晰的现车实物相片及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 | 7.具备高压喷药枪,设有喷药枪管管盘,方便收纳喷药枪管;具备单独隐藏的水阀开关(可随时打开检查);具备单独的隐藏的过滤装置,水泵压力可通过调压开关轻松调节;高压喷枪具备喷雾消杀和冲洗等不少于两种操作模式,且最大射程不得低于5米;配置有遥控,可远程遥控开关水泵(投标文件中提交文字说明,须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未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本项要求作为重要验收指标,严格按照供应商的承诺进行验收) |
采购包2,附表一:街道清洗清扫车 | ||
1 | 3.整车长度:≥8900mm;整车宽度:≥2450mm;整车高度:≤3200mm;前悬后悬:≤1450/2250mm;后防护离地高度:≥450mm | 3.整车长度:≥8800mm;整车宽度:≥2450mm;整车高度:≤3200mm;前悬后悬:≤1450/2250mm;后防护离地高度:≥440mm |
采购包2,附表二:洒水车 | ||
1 | 2.接近角/离去角≥12°/11°;前悬/后悬≤1470mm/2040mm | 2.接近角/离去角≥12°/11°;前悬/后悬≤1470mm/2350mm |
2 | 3.长≤8300mm;宽≤2550mm;高≤2900mm;后防护下边缘离地高度≥450mm;最大洒水宽度≥14m;对冲宽度≥24m;喷枪最远射程≥35m。 | 3.长≤8300mm;宽≤2550mm;高≤2950mm;后防护下边缘离地高度≥450mm;最大洒水宽度≥14m;对冲宽度≥24m;喷枪最远射程≥35m。 |
(二)将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评审标准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电动消杀车8台、电动三轮清运车10台、电动三轮保洁车2台、装载机2台): | ||
1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且能提供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得5分; 2、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但未能提供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或措施无法实现“7.6、7.7、7.8”的条款要求:得2分; 3、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得5分;2、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1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7.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包2(街道清洗清扫车2台、洒水车1台): | ||
1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且能提供可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得5分; 2、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但未能提供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的详细措施或措施无法实现“14.6、14.7、14.8”的条款要求:得2分; 3、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售后服务 (5.0分):1、承诺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得5分; 2、未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包组2的“主要商务要求”中的“其他”中的“14.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中的所有条款的要求的不得分。 |
(三)将原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做如下更正:
序号 | 原主要商务要求 | 现更正为: |
采购包1(电动消杀车8台、电动三轮清运车10台、电动三轮保洁车2台、装载机2台): | ||
1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剩余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
采购包2(街道清洗清扫车2台、洒水车1台) | ||
1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剩余款项的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条款规定的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付款方式,2期:支付比例70%,3.全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使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的情况下,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如有验收不合格情况的,由中标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且全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全额款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 (略) 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款项,中标人需退还预付款,如因此造成采购人(车辆/设备接收单位)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4.中标人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正式销售发票、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
(四)将原招标文件“价格扣除相关要求”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条款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亦做相应更正。
名 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服务保障中心
地 址: (略) 白云 (略) 28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20-*
名 称:广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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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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