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公安局干江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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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公安局干江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公安局干江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公安局,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44.78㎡(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4.65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工程内容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另原二楼会议室改造亦在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讲台拆除、隔墙砌筑等),详见预算书。

2.1.2 本工程造价:约62.*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 (略) 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http://**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公安局干江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公安局,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委托台州 (略) 进行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44.78㎡(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4.65米),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工程内容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另原二楼会议室改造亦在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讲台拆除、隔墙砌筑等),详见预算书。

2.1.2 本工程造价:约62.*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 (略) 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 (略) 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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