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城发乡平岭村2组村民吴海昊土地确权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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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城发乡平岭村2组村民吴海昊土地确权证书的公告

  经查,1997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城发乡平岭村2组村民吴兴存名下分得3个人0.89公顷承包地,分地人口有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2015年土地确权时, (略) 和平岭村2组业务员工作疏忽,将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3人土地.确权到吴海昊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通过平岭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对户代表吴海昊编号:NO.J*的土地确权证书进行变更,将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3人的信息删除后,重新给吴海昊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略) 城发乡人民政府

(略) 城发乡平岭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经查,1997年二轮土地延包时城发乡平岭村2组村民吴兴存名下分得3个人0.89公顷承包地,分地人口有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2015年土地确权时, (略) 和平岭村2组业务员工作疏忽,将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3人土地.确权到吴海昊名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通过平岭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对户代表吴海昊编号:NO.J*的土地确权证书进行变更,将吴兴存、杨淑芹、吴海东3人的信息删除后,重新给吴海昊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略) 城发乡人民政府

(略) 城发乡平岭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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