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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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永顺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公示

永顺县2022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实施主体存在着停产、用地不合规、亏损严重无资金建设等现象,拟对第二批实施主体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45个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21个。

一、变更依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100号)文件要求,按程序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前,第二批有45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4个,养殖主体40个(7个规模养殖场、33个养殖户,有10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基地)。变更后,21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2个,养殖主体18个 (6个规模养殖场、12个养殖户,6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基地)。

现将变更后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田艳*)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5日 


永顺县2022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实施主体存在着停产、用地不合规、亏损严重无资金建设等现象,拟对第二批实施主体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将45个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21个。

一、变更依据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管理的通知》(湘农联﹝2020﹞100号)文件要求,按程序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前,第二批有45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4个,养殖主体40个(7个规模养殖场、33个养殖户,有10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基地)。变更后,21个项目实施主体,其中: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个,粪肥还田种植示范基地2个,养殖主体18个 (6个规模养殖场、12个养殖户,6个养殖主体配套建设粪肥消纳基地)。

现将变更后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田艳*)

永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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