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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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区等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遂宁市安居区凤凰街道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9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847,23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建设规模: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本项目对柔刚街道三合碑社区等3个社区住宅小区中的九和十一号排口,进行改造混接错 (略) 及相关设施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本项目对柔刚街道三合碑社区等3个社区住宅小区中的五、六、八、十和十二号排口,进行改造混接错 (略) 及相关设施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更正为: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五、六、八、十和十二号排口,面积约120公顷,涉及管道约40公里。此次非开挖修复包括树脂固化修复、障碍物清除及清淤清异、紫外光固化、开挖换管、雨污水改造等修复工作。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九和十一号排口,面积约26公顷,涉及管道约7.4公里。此次非开挖修复包括树脂固化修复、障碍物清除及清淤清异、紫外光固化、开挖换管、雨污水改造等修复工作。

2、现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更正为: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财务要求:

?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 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省外企业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载明资质为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除外);如为四川省外企业 ,需为入川备案人员,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入川备案人员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更正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6) 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 财务要求:

?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8) 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10)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省外企业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载明资质为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除外);如为四川省外企业 ,需为入川备案人员,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入川备案人员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00元(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00元;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 (略)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 (略) 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注:对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

现更正为: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30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16元);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91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26元)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39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9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 (略)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 (略) 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注:对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

5、现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适用于 (略) 政工程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部分后) 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部分后)

6、现重新上传本项目ZBJ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ZBJ文件为准,ZBJ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7、重新上传本项目ZBS文件和BDS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ZBS文件和BDS文件为准。

8、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为准。

9、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图纸,请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10、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日期:2024年09月05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9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847,232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建设规模: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本项目对柔刚街道三合碑社区等3个社区住宅小区中的九和十一号排口,进行改造混接错 (略) 及相关设施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本项目对柔刚街道三合碑社区等3个社区住宅小区中的五、六、八、十和十二号排口,进行改造混接错 (略) 及相关设施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更正为: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五、六、八、十和十二号排口,面积约120公顷,涉及管道约40公里。此次非开挖修复包括树脂固化修复、障碍物清除及清淤清异、紫外光固化、开挖换管、雨污水改造等修复工作。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九和十一号排口,面积约26公顷,涉及管道约7.4公里。此次非开挖修复包括树脂固化修复、障碍物清除及清淤清异、紫外光固化、开挖换管、雨污水改造等修复工作。

2、现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将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更正为: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现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财务要求:

?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 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省外企业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载明资质为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除外);如为四川省外企业 ,需为入川备案人员,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入川备案人员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更正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6) 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 财务要求:

?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8) 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9)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10)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

?省外企业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载明资质为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除外);如为四川省外企业 ,需为入川备案人员,并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的入川备案人员截图

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 (略) 、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数量。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4)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5)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00元(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00元;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0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 (略)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 (略) 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注:对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

现更正为:

7.3.1

履约担保

投标最高限价*.30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16元); (略) 安居区柔刚街道三合碑、琼江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91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26元)

(略) 安居区凤凰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Ⅱ标段):*.39元(暂估价:*.00元,暂列金:*.90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10 %。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 (略)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 (略) 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注:对达到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退还。

5、现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适用于 (略) 政工程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部分后) 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扣除暂估价和暂列金额部分后)

6、现重新上传本项目ZBJ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ZBJ文件为准,ZBJ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7、重新上传本项目ZBS文件和BDS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ZBS文件和BDS文件为准。

8、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控制价不含组价)CJZ文件为准。

9、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图纸,请以最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10、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日期:2024年09月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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