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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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于2022年9月6日完成计划公告、2022年9月7日完成计划补充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20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南湾街道国立伟工业区、南湾街道大龙山工业区、南湾街道庄氏大厦、坂田街道大光勘旧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吉华

水径社区下水径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03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2115平方米的水域,共移交不少于*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2

南湾

国立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2930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3

南湾

大龙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略) (略) )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4925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1735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4

南湾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52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5

坂田

大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南湾街道国立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南湾街道大龙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南湾街道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坂田街道大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于2022年9月6日完成计划公告、2022年9月7日完成计划补充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20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南湾街道国立伟工业区、南湾街道大龙山工业区、南湾街道庄氏大厦、坂田街道大光勘旧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2022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吉华

水径社区下水径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03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2115平方米的水域,共移交不少于*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2

南湾

国立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2930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3

南湾

大龙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略) (略) )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4925平方米,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1735平方米建设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4

南湾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52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5

坂田

大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略) (略)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止;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南湾街道国立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南湾街道大龙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南湾街道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坂田街道大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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