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变更公告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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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80%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内容:新建闸2座,分别为后边闸和吉利闸;拆除重建闸3座,分别为张庄闸、张米闸和邵府闸;修复枣强县域内桥梁14座,拆除重建桥梁9座。(3)建设地址: (略) 枣强县;(4)勘察设计周期:15天;(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 08:00至2024-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 (略)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河北壮烨 (略) 地址:河 (略) 桥 (略) 与城角街交叉口西城国际 C 座 1313 室 联系人:韩敬华 联系方式:0318-* 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枣强县水利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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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原公告内容: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六)3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元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六)3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元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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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80%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枣强县河道事务服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枣强县闸桥新建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内容:新建闸2座,分别为后边闸和吉利闸;拆除重建闸3座,分别为张庄闸、张米闸和邵府闸;修复枣强县域内桥梁14座,拆除重建桥梁9座。(3)建设地址: (略) 枣强县;(4)勘察设计周期:15天;(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 08:00至2024-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 (略)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河北壮烨 (略) 地址:河 (略) 桥 (略) 与城角街交叉口西城国际 C 座 1313 室 联系人:韩敬华 联系方式:0318-* 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枣强县水利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26.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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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原公告内容: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六)3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元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六)3自发现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元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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