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南工业区二期改造提升毛地入市项目》变更公告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南工业区二期改造提升毛地入市项目》变更公告
各交易主体、各有关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太平经济联合社的《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南工业区二期改造提升“毛地”入市项目》因工作需要,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二)款中“自每次出租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2、3、4年,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出租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租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自每次流转出让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2、3、4年,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流转出让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让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经营纳税包括增值税(含免抵)、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股权转让、物业或设备处置、工程建设环节产生的税收,也不包括滞纳金、罚金、罚款、税务稽查及滞纳金等处罚性纳税,经营纳税金额按税收入库期计算。经营纳税额每年核实一次,市场改造主体须在下一个自然年的7月1日前向监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材料,材料包括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等资料。同时,考 (略) 场改造主体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年考核期出具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 (略) 场改造主体违约。市场改造主体须在大沥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的双倍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现变更为“自出租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1年至第7年内,任意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出租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租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自流转出让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1年至第7年内,任意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流转出让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让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 (略) 场改造主体违约。市场改造主体须在大沥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元。”。
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七)款第8点中“市场改造主体除向地块权属人支付租金外,还需支付综合治理服务费*/亩/年(按照出让宗地面积和出让年限计算,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7%)、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万元整,每三年根据客观环境进行评估调增,按照出让年限计算),若项目地块分期供地,综合治理服务费、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均按照当期实际出让面积支付,以上两项费用不含税,如 (略) 场改造主体负责缴纳,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评估调增额度由地块权属人确定,若市场改造主体对调整数据有异议的,可与地块权属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定,双方均同意遵守该核定结果,聘请产 (略) 场改造主体承担。”现变更为“市场改造主体除向地块权属人支付租金外,还需支付综合治理服务费*/亩/年(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7%,以A地块面积和出租年限计算)、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万元整,每三年根据客观环境进行评估调增),若A地块分期供地,综合治理服务费、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均按照当期实际出租面积占比支付,以上两项费用不含税,如 (略) 场改造主体负责缴纳,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评估调增额度由地块权属人确定,若市场改造主体对调整数据有异议的,可与地块权属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定,双方均同意遵守该核定结果,聘请产 (略) 场改造主体承担。”。
删除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七)款第7点“为确保项目实施连片开发,市场改造主体需在竞得本项目后3个月内, (略) 场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否则视作根本性违约,地块权属人有权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市场改造主体须支付违约金*,市场改造主体已支付和拟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
报名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确认身份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10:30;
竞拍会议时间变更为: 2024年10月9日上午10:30。
其他事项不变,竞投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投文件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地块权属人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太平经济联合社
2024年9月6日
各交易主体、各有关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太平经济联合社的《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南工业区二期改造提升“毛地”入市项目》因工作需要,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二)款中“自每次出租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2、3、4年,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出租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租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自每次流转出让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2、3、4年,连续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流转出让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让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经营纳税包括增值税(含免抵)、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股权转让、物业或设备处置、工程建设环节产生的税收,也不包括滞纳金、罚金、罚款、税务稽查及滞纳金等处罚性纳税,经营纳税金额按税收入库期计算。经营纳税额每年核实一次,市场改造主体须在下一个自然年的7月1日前向监管部门提供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材料,材料包括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完税证明等资料。同时,考 (略) 场改造主体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针对3年考核期出具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 (略) 场改造主体违约。市场改造主体须在大沥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的双倍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现变更为“自出租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1年至第7年内,任意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出租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租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自流转出让地块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次年起第1年至第7年内,任意3个完整会计年度,在当次流转出让地块建筑物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大沥镇辖区内经营纳税合计不低于*元/亩(以出让合同记载的宗地总面积为面积基数)。如经营纳税额未达到以上约定的, (略) 场改造主体违约。市场改造主体须在大沥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违约之日起30日内,按纳税差额部分一次性向大沥镇人民政府或大沥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元。”。
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七)款第8点中“市场改造主体除向地块权属人支付租金外,还需支付综合治理服务费*/亩/年(按照出让宗地面积和出让年限计算,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7%)、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万元整,每三年根据客观环境进行评估调增,按照出让年限计算),若项目地块分期供地,综合治理服务费、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均按照当期实际出让面积支付,以上两项费用不含税,如 (略) 场改造主体负责缴纳,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评估调增额度由地块权属人确定,若市场改造主体对调整数据有异议的,可与地块权属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定,双方均同意遵守该核定结果,聘请产 (略) 场改造主体承担。”现变更为“市场改造主体除向地块权属人支付租金外,还需支付综合治理服务费*/亩/年(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7%,以A地块面积和出租年限计算)、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00元/年(大写:每年人民币*万元整,每三年根据客观环境进行评估调增),若A地块分期供地,综合治理服务费、环境建设配套维护款均按照当期实际出租面积占比支付,以上两项费用不含税,如 (略) 场改造主体负责缴纳,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评估调增额度由地块权属人确定,若市场改造主体对调整数据有异议的,可与地块权属人共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定,双方均同意遵守该核定结果,聘请产 (略) 场改造主体承担。”。
删除原竞投公告中第一条第(十七)款第7点“为确保项目实施连片开发,市场改造主体需在竞得本项目后3个月内, (略) 场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否则视作根本性违约,地块权属人有权解除《土地前期整理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市场改造主体须支付违约金*,市场改造主体已支付和拟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地块权属人概不负责。”。
报名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确认身份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10:30;
竞拍会议时间变更为: 2024年10月9日上午10:30。
其他事项不变,竞投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投文件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地块权属人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7-*
(略) 南海区大沥镇太平社区太平经济联合社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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