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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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与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5002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5002),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招标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现更改为

2.5.招标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控制价A=*元。

????现变更为

3.2.4最高控制价A=*元。

????3、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二、最高控制价A=*元。

????现变更为

???最高控制价A=*元。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文件重新 (略) (略) (http://**)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中,所有造价相关材料以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5、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 09:00。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 09:00。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单位:周宁县李墩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 (略)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与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5002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5002),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 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招标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现更改为

2.5.招标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控制价A=*元。

????现变更为

3.2.4最高控制价A=*元。

????3、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二、最高控制价A=*元。

????现变更为

???最高控制价A=*元。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文件重新 (略) (略) (http://**)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中,所有造价相关材料以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5、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 09:00。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 09:00。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单位:周宁县李墩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 (略)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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