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蛟河市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PJS-GC*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时间:2024年09月13日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4年09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人:栗振忠 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盛朋 (略)

地址: (略) 丰满区中海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PJS-GC*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时间:2024年09月13日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4年09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人:栗振忠 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盛朋 (略)

地址: (略) 丰满区中海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PJS-GC*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时间:2024年09月13日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4年09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人:栗振忠 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盛朋 (略)

地址: (略) 丰满区中海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PJS-GC*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就延期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变更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施工);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5)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略) ”(http://**.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时间:2024年09月13日截止,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延期后的确认参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4年09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1号

联系人:栗振忠 联系电话: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盛朋 (略)

地址: (略) 丰满区中海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43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