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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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07 至 2024-09-13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 (略) 撰写人: 刘建南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总则★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变更为“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4.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2.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6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
地 址: 祝家街道柏叶30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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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07 至 2024-09-13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 (略) 撰写人: 刘建南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冬季两项,越野滑雪理疗室采购(康复医疗器械)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总则★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变更为“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4.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2.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6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
地 址: 祝家街道柏叶30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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