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驾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固镇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驾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固镇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驾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HJXGZ*),招标人为固镇县 (略) ,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3.供应商综合实力: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描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领域或者方向,应不带有显著指向性。本评分项中“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名称描述存在明显指向性,对于产品检测报告要求含糊不清,未明确检测报告出具的检验机构,且同样存在检测报告名称命名指向性过强。经研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得知,本项目主要是对科目一考试设备、科目二考试设备、科目三考试设备、摩托车考试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有统一的命名格式,且对“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未进行强制检测要求。
我公司对本评分细则存疑,认为本评分细则有明显的唯一性、指向性和排他性,存在量身定做、以不合理限制条件、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中“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4.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
经研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得知,本项目主要是对科目一考试设备、科目二考试设备、科目三考试设备、摩托车考试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相关的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实施项目,需对机动车考试系统(含软件)分析设计和安装调试及后期培训维护,需对接 (略) ,项目的专业性且复杂度要求较高,与机电工程专业不相关,而对于“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分细则与招标内容无任何相关性,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相关硬件设备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3:投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性(分值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30分,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5分,未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30得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参数及技术要求中标注“★”项参数大多为预投标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厂家设备参数,属预投标供应商外采设备,易被提供技术参数的预供应商提前独家授权报备,致使别的投标供应商拿不到“★”项参数的证明资料,有失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据我司核实外采设备标“★”项:数据库服务器;交换机;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门禁人脸识别智能终端;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等,要求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上述外采设备存在品牌型号唯一性,已被提供技术参数的预投标供应商提前独家授权报备,除该供应商外,其余预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司建议将上述外采设备中标“★”项条款删除,或将“备注:标“★ ”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修改为:“备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科目二、三考试设备和摩托车考试设备中考试车载设备:AI智能供电模块的参数及技术要求:“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4、★低温工作:温度-50℃,持续时间2小时;低温贮存:温度-60℃,持续时间2小时;高温工作:温度80℃,持续时间2小时;高温贮存:温度125℃,持续时间2小时;5、抗震性能:在加速度30m/s2频率为20Hz时,每一轴线(X,Y,Z)方向上扫描循环数为20,持续时间为10min;6、短路保护: (略) 自恢复;7、★失欠电压保护:超低压6:1输入,且具有低压续航性能,当输入电压瞬间出现过低现象时,电源模块仍能提供稳定的电压输出,不影响负载端的设备正常运行。”
据我司核实“AI智能供电模块”仅为车载考试设备中的电源供电小组件,此设备并不是考试设备中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体考试系统不起重要作用,拿此小组件设备标“★”项,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司建议将上述“AI智能供电模块”设备中标“★”项条款删除,或修改为:“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这种通用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5:第四章采购需求、3供应商综合实力: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特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且该证书和本项目实施无直接关系。我公司建议删除“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将其修改为投标人需拥有本项目实施及验收必须所需要的“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略) 安全要求)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证书要求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供应商综合实力: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上述软件著作权指向具体软件名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建议将软著具体名称删除,修改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相关软件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此部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质疑事项7:第四章采购需求、4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目不涉及建筑相关内容,因此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我公司建议删除“具有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修改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相关硬件设备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8:第四章采购需求、4人员配备: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本项目为软硬件结合,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和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两项证书均为软件系统服务属于重复要求,未涉及硬件设计和安装调试人员证书要求,因此于本项目实际人员要求不符。我公司建议修改为“针对本项目提供安装施工项目名单,根据其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软硬件调试、安全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人员资质证书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2分,一般得2-1分,差得1-0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1评分标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30分,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5分,未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 减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30得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略) 、无盘终端及终端授权、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等外购件,要求标“★”参数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经过了解调查, (略) 、无盘终端及终端授权为“上海 (略) ”产品;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为“ (略) ”产品, (略) 索要证明材料,被告知:以上产品参数均被特定供应商报备,标“★”参数证明材料只提供给该特定供应商。因此,我司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建议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修改为:“备注:中标后货物进场报验时,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另,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科目二考试设备序号48AI智能供电模块”,经过了解调查,该产品仅为科目二考试设备中的小组件,它并不能决定“考试设备”的高效稳定、简洁流畅和功能强大等,且为特定供应商自制产品,除该特定供应商外,业内主流厂商如石家庄 (略) 等均无法拿到标“★”参数证明材料,此处也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保障行业内有实力、有能力的优秀供应商能公平竞争本项目,我司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该项参数,建议将其修改为:满足使用需求的通用功能参数如:“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4、抗震性能:在加速度30m/s2频率为20Hz时,每一轴线(X,Y,Z)方向上扫描循环数为20,持续时间为10min;5、短路保护: (略) 自恢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3评分标准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 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每家公司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并不相同,此评分项规定出具“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技能考试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和“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意在指向特定供应商。本项目内容涉及诸多科目考试设备的评判,考试监管机构是公安部,考试数据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安全性, (略) 只是企业管理的工具,并无关联,用以上三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来检验是否能满足公安部162号部令的全部要求或承建该项目供应商的能力和实力,有点以点带面,过于笼统且不权威、不公正。
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为业内类似通用功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如“2、投 (略) 管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投标人提供监管系统成绩管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投标人提供驾驶人科目二考试身份识别类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或检测报告,得1分。”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此部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4评分标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本评分所需证书“以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此证书与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相关联,该证书取得对企业成立年限、从业人员数量等有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所以,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该证书,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类似通用功能的证书如:“②具有软件 (略) 络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此次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固镇县 (略)
2024年9月6日
各潜在投标人:
固镇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驾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AHJXGZ*),招标人为固镇县 (略) ,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3.供应商综合实力: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描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领域或者方向,应不带有显著指向性。本评分项中“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名称描述存在明显指向性,对于产品检测报告要求含糊不清,未明确检测报告出具的检验机构,且同样存在检测报告名称命名指向性过强。经研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得知,本项目主要是对科目一考试设备、科目二考试设备、科目三考试设备、摩托车考试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而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有统一的命名格式,且对“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未进行强制检测要求。
我公司对本评分细则存疑,认为本评分细则有明显的唯一性、指向性和排他性,存在量身定做、以不合理限制条件、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中“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4.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
经研读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得知,本项目主要是对科目一考试设备、科目二考试设备、科目三考试设备、摩托车考试设备进行采购及安装,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相关的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实施项目,需对机动车考试系统(含软件)分析设计和安装调试及后期培训维护,需对接 (略) ,项目的专业性且复杂度要求较高,与机电工程专业不相关,而对于“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分细则与招标内容无任何相关性,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相关硬件设备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3:投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性(分值3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30分,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5分,未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30得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参数及技术要求中标注“★”项参数大多为预投标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厂家设备参数,属预投标供应商外采设备,易被提供技术参数的预供应商提前独家授权报备,致使别的投标供应商拿不到“★”项参数的证明资料,有失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据我司核实外采设备标“★”项:数据库服务器;交换机;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门禁人脸识别智能终端;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等,要求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上述外采设备存在品牌型号唯一性,已被提供技术参数的预投标供应商提前独家授权报备,除该供应商外,其余预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司建议将上述外采设备中标“★”项条款删除,或将“备注:标“★ ”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修改为:“备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科目二、三考试设备和摩托车考试设备中考试车载设备:AI智能供电模块的参数及技术要求:“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4、★低温工作:温度-50℃,持续时间2小时;低温贮存:温度-60℃,持续时间2小时;高温工作:温度80℃,持续时间2小时;高温贮存:温度125℃,持续时间2小时;5、抗震性能:在加速度30m/s2频率为20Hz时,每一轴线(X,Y,Z)方向上扫描循环数为20,持续时间为10min;6、短路保护: (略) 自恢复;7、★失欠电压保护:超低压6:1输入,且具有低压续航性能,当输入电压瞬间出现过低现象时,电源模块仍能提供稳定的电压输出,不影响负载端的设备正常运行。”
据我司核实“AI智能供电模块”仅为车载考试设备中的电源供电小组件,此设备并不是考试设备中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体考试系统不起重要作用,拿此小组件设备标“★”项,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有失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司建议将上述“AI智能供电模块”设备中标“★”项条款删除,或修改为:“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这种通用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5:第四章采购需求、3供应商综合实力: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特定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且该证书和本项目实施无直接关系。我公司建议删除“1、投标人获得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的得1分;”将其修改为投标人需拥有本项目实施及验收必须所需要的“机动车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略) 安全要求)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证书要求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供应商综合实力: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上述软件著作权指向具体软件名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我司建议将软著具体名称删除,修改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相关软件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此部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质疑事项7:第四章采购需求、4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目不涉及建筑相关内容,因此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我公司建议删除“具有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得1分”将“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修改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计算机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相关硬件设备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8:第四章采购需求、4人员配备: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本项目为软硬件结合,①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和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两项证书均为软件系统服务属于重复要求,未涉及硬件设计和安装调试人员证书要求,因此于本项目实际人员要求不符。我公司建议修改为“针对本项目提供安装施工项目名单,根据其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软硬件调试、安全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人员资质证书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2分,一般得2-1分,差得1-0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1评分标准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技术参数全部响应的得30分,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减1.5分,未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 减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30得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略) 、无盘终端及终端授权、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等外购件,要求标“★”参数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经过了解调查, (略) 、无盘终端及终端授权为“上海 (略) ”产品;40 (略) 络高清红外球机、室内吸顶摄像机、55寸拼接屏、场地项目高清监控摄像机为“ (略) ”产品, (略) 索要证明材料,被告知:以上产品参数均被特定供应商报备,标“★”参数证明材料只提供给该特定供应商。因此,我司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建议将“备注: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修改为:“备注:中标后货物进场报验时,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另,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科目二考试设备序号48AI智能供电模块”,经过了解调查,该产品仅为科目二考试设备中的小组件,它并不能决定“考试设备”的高效稳定、简洁流畅和功能强大等,且为特定供应商自制产品,除该特定供应商外,业内主流厂商如石家庄 (略) 等均无法拿到标“★”参数证明材料,此处也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保障行业内有实力、有能力的优秀供应商能公平竞争本项目,我司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该项参数,建议将其修改为:满足使用需求的通用功能参数如:“1、输入电压:6-34Vdc;2、输出电压:12Vdc,输出电压精度:±1%;3、输出电流:12.5A;4、抗震性能:在加速度30m/s2频率为20Hz时,每一轴线(X,Y,Z)方向上扫描循环数为20,持续时间为10min;5、短路保护: (略) 自恢复;”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3评分标准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 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每家公司申请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名称并不相同,此评分项规定出具“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技能考试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和“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意在指向特定供应商。本项目内容涉及诸多科目考试设备的评判,考试监管机构是公安部,考试数据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安全性, (略) 只是企业管理的工具,并无关联,用以上三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来检验是否能满足公安部162号部令的全部要求或承建该项目供应商的能力和实力,有点以点带面,过于笼统且不权威、不公正。
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招标文件,修改为业内类似通用功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如“2、投 (略) 管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3、投标人提供监管系统成绩管理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检测报告,得1分;4、投标人提供驾驶人科目二考试身份识别类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或检测报告,得1分。”
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此部分内容修改为“2、投标人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调度管理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3、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技能 (略) 知识问题库系统类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4、供应商提供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试观察类识别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颁发)或检测报告,得1分。”。
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资信评审打分表序号4评分标准2、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本评分所需证书“以供应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此证书与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相关联,该证书取得对企业成立年限、从业人员数量等有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所以,建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审核该证书,将“②具有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类似通用功能的证书如:“②具有软件 (略) 络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名得0.5分,满分1分。”
答复:本项目包含驾考系统软件安装及维护,评标办法中上述人员证书内容与项目需求相关,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此次答疑澄清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固镇县 (略)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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