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答疑公告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HABW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答疑公告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HABWN*)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中“2、额定乘员≤4 人; ★3、外形尺寸:车辆宽度≤ 1000MM ”要求能乘坐4人,整车具体尺寸的长度和高度没具体明确。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不考虑拥挤和舒适性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电动代步车都可以供货;请采购人明确整车的长度和高度规格尺寸。
答:考虑到车辆运行 (略) 条件,仅对车辆宽度指标做出要求,长度和高度不做要求。
2、关于“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技术参数没有明确主造型部分的材质要求,核算成本报价差异较大。请采购人明确三个电动代步车主造型部分材质。可参考(市场常用主型材: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为:优质环保型玻璃钢,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为:优质ABS、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为:优质环保型玻璃钢)。
答:材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其中,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材质要求为:“13、车体:高强度一体式弧面遮阳雨棚,钢制车架+玻璃钢一体成型件,座椅皮革面料+高回弹PU,高强度树脂复合材料车身,高强度防锈车架,高强度钢结构件;”。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材质要求为:“13、车身:吸塑车身,ABS成型;高弹座椅,电脑智能控制充电器,前桥及悬挂整体悬挂式前桥+减震器,后桥及悬挂整体悬挂式前桥+减震器;”。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要求为:“14、车身:整体焊接一体大梁 + 酸洗电泳磷化烤漆;”。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对材质无特殊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关于四、其他要求中 设计(中标人须完成车辆造型设计及停车场及接驳站点等配套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匹配骆岗公园整体风格以及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造型风格。)本次采购使用单位是“骆岗公园”还是“合肥印象滨湖 (略) ”,请采购人明确。
答:使用单位为合肥印象滨湖 (略) 。本项变更为:设计:中标人须完成车辆造型设计及停车场及接驳站点等配套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匹配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整体风格以及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造型风格。
4、关于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暂定合同款的 85%,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5%,余款5%待免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条款较为苛刻没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营商环境的通知合理设置。是否可以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规定修改预付款:“二、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建议修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5%,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3%待免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付款方式不做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印象滨湖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产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 (略) 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
答疑公告(二).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4HABW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答疑公告
“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HABWN*)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中“2、额定乘员≤4 人; ★3、外形尺寸:车辆宽度≤ 1000MM ”要求能乘坐4人,整车具体尺寸的长度和高度没具体明确。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不考虑拥挤和舒适性的情况下生产出来的电动代步车都可以供货;请采购人明确整车的长度和高度规格尺寸。
答:考虑到车辆运行 (略) 条件,仅对车辆宽度指标做出要求,长度和高度不做要求。
2、关于“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技术参数没有明确主造型部分的材质要求,核算成本报价差异较大。请采购人明确三个电动代步车主造型部分材质。可参考(市场常用主型材: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为:优质环保型玻璃钢,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为:优质ABS、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为:优质环保型玻璃钢)。
答:材质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其中,双排四座四轮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材质要求为:“13、车体:高强度一体式弧面遮阳雨棚,钢制车架+玻璃钢一体成型件,座椅皮革面料+高回弹PU,高强度树脂复合材料车身,高强度防锈车架,高强度钢结构件;”。双排三座四轮机器人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材质要求为:“13、车身:吸塑车身,ABS成型;高弹座椅,电脑智能控制充电器,前桥及悬挂整体悬挂式前桥+减震器,后桥及悬挂整体悬挂式前桥+减震器;”。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要求为:“14、车身:整体焊接一体大梁 + 酸洗电泳磷化烤漆;”。偏三轮三座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对材质无特殊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3、关于四、其他要求中 设计(中标人须完成车辆造型设计及停车场及接驳站点等配套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匹配骆岗公园整体风格以及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造型风格。)本次采购使用单位是“骆岗公园”还是“合肥印象滨湖 (略) ”,请采购人明确。
答:使用单位为合肥印象滨湖 (略) 。本项变更为:设计:中标人须完成车辆造型设计及停车场及接驳站点等配套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匹配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整体风格以及电动代步车(智游车、景观车等)造型风格。
4、关于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暂定合同款的 85%,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5%,余款5%待免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条款较为苛刻没有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营商环境的通知合理设置。是否可以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规定修改预付款:“二、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7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建议修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40%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5%,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3%待免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付款方式不做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印象滨湖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系人:产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 (略) 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
答疑公告(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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