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贵阳 (略) (招标人)、贵阳花溪 (略) (代建人)委托我公司招标 (略) 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现就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3、采购:由发包人提出采购清单,经承包人、项目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按贵州省2016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相应采保费、运输损耗及运杂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6、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采保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按贵州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信息价中注明为“到工地价”的不再计取运杂费用),辅材执行对应的定额《贵州省 2016 工程计价定额》中的辅材价”,现修改为“5、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调整,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贵阳 (略)
代建人:贵阳花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贵阳市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贵阳 (略) (招标人)、贵阳花溪 (略) (代建人)委托我公司招标 (略) 花溪区赵家山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标段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现就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3、采购:由发包人提出采购清单,经承包人、项目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按贵州省2016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相应采保费、运输损耗及运杂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最高投标限价中“6、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采保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按贵州省 2016 版《工程计价定额》计取(信息价中注明为“到工地价”的不再计取运杂费用),辅材执行对应的定额《贵州省 2016 工程计价定额》中的辅材价”,现修改为“5、主材价格的确定:主材价格按监理、跟踪审计审批的形象进度执行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缺项的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跟踪审计共同询价确认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调整,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贵阳 (略)
代建人:贵阳花溪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