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控规D-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关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控规D-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略) 取 (略) 东侧、 (略) 南侧、煤化工大道北侧*.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科研用地*.08㎡(D-02-04地块)、防护绿地8051.49㎡(D-02-03地块)。该地块详细规划《 (略) 潘集区P03单元及地块详细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6次会议研究通过。
现建设单位依据最新详细规划申请变更该地块规划条件。拟变更的该地块规划条件(淮自然资规条件〔2023〕23号)已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原规划条件及变更情况如下:
一、原规划条件(淮自然资规条件〔2023〕23号)
主要内容为:地块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D-02-04地块)、防护绿地(D-02-03地块);科研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科研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5%,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防护绿地不小于80%。机动车:按0.8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配建停车位应按不小于30%建设充电设施,其余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按1.5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设置部分充电设施。建筑物退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25米(其中绿线20米),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8米, (略) 交叉口 (略) 展宽增加退让,退让其他相邻地界及灰管线应符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围墙 (略) 红线不小于2米, (略) 围墙沿绿线设置。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主要内容为: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P03-23-03地块,兼容科研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9%)、防护绿地(P03-23-05地块),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08㎡,防护绿地8051.49㎡。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35%,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5%。机动车位:按0.2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位:按1.0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建筑物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25米(其中绿线20米),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8米, (略) 交叉口 (略) 展宽增加退让,退让其他相邻地界及灰管线应符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围墙 (略) 红线不小于2米, (略) 围墙沿绿线设置。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拟变更D-02地块规划条件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54-*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9月5日
(略) 取 (略) 东侧、 (略) 南侧、煤化工大道北侧*.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科研用地*.08㎡(D-02-04地块)、防护绿地8051.49㎡(D-02-03地块)。该地块详细规划《 (略) 潘集区P03单元及地块详细规划》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6次会议研究通过。
现建设单位依据最新详细规划申请变更该地块规划条件。拟变更的该地块规划条件(淮自然资规条件〔2023〕23号)已经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原规划条件及变更情况如下:
一、原规划条件(淮自然资规条件〔2023〕23号)
主要内容为:地块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D-02-04地块)、防护绿地(D-02-03地块);科研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科研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5%,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小于30%;防护绿地不小于80%。机动车:按0.8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配建停车位应按不小于30%建设充电设施,其余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按1.5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设置部分充电设施。建筑物退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25米(其中绿线20米),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8米, (略) 交叉口 (略) 展宽增加退让,退让其他相邻地界及灰管线应符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围墙 (略) 红线不小于2米, (略) 围墙沿绿线设置。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主要内容为: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P03-23-03地块,兼容科研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49%)、防护绿地(P03-23-05地块),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08㎡,防护绿地8051.49㎡。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35%,三类工业用地兼容科研用地绿地率不大于25%。机动车位:按0.2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非机动车位:按1.0车位/ 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建筑物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25米(其中绿线20米), (略) 红线(20米)不小于8米, (略) 交叉口 (略) 展宽增加退让,退让其他相邻地界及灰管线应符合《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围墙 (略) 红线不小于2米, (略) 围墙沿绿线设置。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拟变更D-02地块规划条件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54-*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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