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护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护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护理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文 07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0775-*、*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一.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护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 |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3日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
4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 商务及技术文件” | 无 | 增加: 13.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40.3”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4.监督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电 话:077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黄文 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电 话: 077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护理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文 07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0775-*、*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一.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护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 |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3日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
4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 商务及技术文件” | 无 | 增加: 13.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5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40.3”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4.监督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电 话:077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黄文 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方式: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琳、陈佳利、莫艳梅
电 话: 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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