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国家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创建项目肥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HCZC2024-J1-290260-ZC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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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国家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创建项目肥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HCZC2024-J1-290260-ZCGS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国家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创建项目肥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三章 采购需求需求表内容(有机肥的货物参数、技术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4页)有机肥指标要求:
1、竞标产品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
2、有机质≥45%、氮磷钾≥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记或CNAS标记的有效检验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内容依据NY/T 525-202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3、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或《生物有机肥料(*)》要求。
4、所提供的肥料必须是颗粒状,需要在检测报告体现出来。
5、所投商品有机肥原材料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产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厂沉演泥、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等做有机肥原料,确保长期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
6、包装按25kg/袋执行。
7、供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辖区内16个乡镇中的55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具体的行政村由采购单位指定)。
有机肥指标要求:
1、竞标产品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
2、有机质≥45%、氮磷钾≥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记或CNAS标记的有效检验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内容依据NY/T 525-202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3、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
4、所提供的肥料必须是颗粒状,需要在检测报告体现出来。
5、所投商品有机肥原材料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产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厂沉演泥、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等做有机肥原料,确保长期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
6、包装按25kg/袋执行。
7、供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辖区内16个乡镇中的55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具体的行政村由采购单位指定)。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河池)网(http://**)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化瑶族自治 (略) 48号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略) 政府小区2排1号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莺

电 话:077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年国家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创建项目肥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第三章 采购需求需求表内容(有机肥的货物参数、技术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第24页)有机肥指标要求:
1、竞标产品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
2、有机质≥45%、氮磷钾≥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记或CNAS标记的有效检验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内容依据NY/T 525-202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3、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或《生物有机肥料(*)》要求。
4、所提供的肥料必须是颗粒状,需要在检测报告体现出来。
5、所投商品有机肥原材料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产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厂沉演泥、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等做有机肥原料,确保长期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
6、包装按25kg/袋执行。
7、供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辖区内16个乡镇中的55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具体的行政村由采购单位指定)。
有机肥指标要求:
1、竞标产品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与使用说明。
2、有机质≥45%、氮磷钾≥5%(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标记或CNAS标记的有效检验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内容依据NY/T 525-202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3、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要求。
4、所提供的肥料必须是颗粒状,需要在检测报告体现出来。
5、所投商品有机肥原材料只限于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动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产经过充分发酵腐熟,严禁使用河(沟、塘)污泥、自来水厂沉演泥、工业废弃垃圾和褐煤等做有机肥原料,确保长期无残留,无毒、无副作用。
6、包装按25kg/袋执行。
7、供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辖区内16个乡镇中的55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具体的行政村由采购单位指定)。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广西·河池)网(http://**)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大化瑶族自治 (略) 48号

联系方式: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略) 政府小区2排1号

联系方式: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莺

电 话: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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