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更正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龙、付梅、朱春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6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助理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合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龙、付梅、朱春华0991-*、09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XF-2024-0914-A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付货物; |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货物;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中标金额的30%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剩余的7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中标金额的50%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剩余的50%; |
(2)将原招标文件一包评分表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技术要求 响应评价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分,最多扣12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5分,最多扣10.5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5分,最多扣19.5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业绩证明 |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通常指与本次采购标的使用功能、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项目组织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组织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技术培训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培训 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售后服务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方案、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措施、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2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3)将原招标文件二包评分表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技术要求响应评价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分,最多扣12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分,最多扣12分; 3.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0.75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业绩证明 |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通常指与本次采购标的使用功能、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项目组织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专业研发技术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程序、生产许可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和测试场地证明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 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组织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技术培训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认定资格证明等);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能为采购人培训的驾驶员颁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可的技能证书等);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培训技师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 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培训技师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售后服务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2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4)将招标文件一包、二包采购需求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一包采购需求 | 1、车长(长×宽×高)≥4800mm×1900mm×1900mm; 轴距≥2800mm,接近角/离去角≥29°/24°; 4、排量≥3.0L,带涡轮增压,燃料:汽油; 5、最大功率≥260kW,最大扭矩≥500Nm; | 1、▲车长(长×宽×高)≥4800mm×1900mm×1700mm; 2、轴距≥2700mm,接近角/离去角≥20°/20°; 4、▲排量≥2.3T,带涡轮增压,燃料:汽油; 5、▲最大功率≥200kW,最大扭矩≥400Nm; 15、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整车工信部公告、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整车工信部公告、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报告。 16、交车时提供整车合格证1份、底盘合格证1份(或一致性证书1份)、整车国家工信部认证证书1份、整车购置发票1套、底盘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车架识别代号拓印件2份、整车照片(车头左前方45°角方向拍摄)2份、底盘使用说明书、底盘质量保修卡、车辆使用说明书、随车器材清单、车辆跟踪服务卡、车辆交接清单。 |
二包采购需求 | 履带式运兵车: 7、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履带式水炮车: 7、消防水箱容积≥3m3,消防水泵功率≥10kw ; 8、水枪最大射程≥30m,水泵最大扬程≥50m 9、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 履带式运兵车: 8、▲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13、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履带式水炮车: 8、▲消防水箱容积≥3m3,消防水泵功率≥10kw; 9、▲水枪最大射程≥30m,水泵最大扬程≥50m 10、▲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15、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4)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 (略) (略) 1699号
联系方式:潘助理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合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马龙、付梅、朱春华0991-*、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付梅、朱春华
电 话: 0991-*、09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7:2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龙、付梅、朱春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16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助理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天合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龙、付梅、朱春华0991-*、09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XF-2024-0914-A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总队级指挥车和履带式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付货物; | 第二包: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货物;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中标金额的30%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剩余的7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中标金额的50%向中标单位支付预付款,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经过结算审计后30日内,采购人按验收报告、结算审计、合同相关条款支付货款剩余的50%; |
(2)将原招标文件一包评分表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技术要求 响应评价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分,最多扣12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5分,最多扣10.5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5分,最多扣19.5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业绩证明 |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通常指与本次采购标的使用功能、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项目组织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组织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技术培训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培训 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售后服务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方案、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措施、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2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3)将原招标文件二包评分表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技术要求响应评价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技术参数,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核心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 3.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3分,最多扣12分; 4.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未标注的为一般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 2.主要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2分,最多扣12分; 3.一般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0.75分,最多扣18分。 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和产品检测报告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 |
业绩证明 |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供应商或投标产品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注:①类似业绩通常指与本次采购标的使用功能、参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②同一单位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
项目组织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专业研发技术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程序、生产许可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和测试场地证明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 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程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组织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技术培训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认定资格证明等);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能为采购人培训的驾驶员颁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认可的技能证书等);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培训技师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 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计划;④培训团队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培训技师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等4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3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技术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售后服务 方案评价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等);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或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 内容缺失;②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承诺;②服务响应方案;③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④服务人员配备(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售后服务人员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⑤故障响应措施;⑥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2分。 ①每缺少一项方案扣2分,扣完为止; ②方案中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组织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按照以下标准评判:①该项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内容缺失;②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③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④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⑤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4)将招标文件一包、二包采购需求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一包采购需求 | 1、车长(长×宽×高)≥4800mm×1900mm×1900mm; 轴距≥2800mm,接近角/离去角≥29°/24°; 4、排量≥3.0L,带涡轮增压,燃料:汽油; 5、最大功率≥260kW,最大扭矩≥500Nm; | 1、▲车长(长×宽×高)≥4800mm×1900mm×1700mm; 2、轴距≥2700mm,接近角/离去角≥20°/20°; 4、▲排量≥2.3T,带涡轮增压,燃料:汽油; 5、▲最大功率≥200kW,最大扭矩≥400Nm; 15、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整车工信部公告、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整车工信部公告、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报告。 16、交车时提供整车合格证1份、底盘合格证1份(或一致性证书1份)、整车国家工信部认证证书1份、整车购置发票1套、底盘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车架识别代号拓印件2份、整车照片(车头左前方45°角方向拍摄)2份、底盘使用说明书、底盘质量保修卡、车辆使用说明书、随车器材清单、车辆跟踪服务卡、车辆交接清单。 |
二包采购需求 | 履带式运兵车: 7、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履带式水炮车: 7、消防水箱容积≥3m3,消防水泵功率≥10kw ; 8、水枪最大射程≥30m,水泵最大扬程≥50m 9、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 履带式运兵车: 8、▲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13、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履带式水炮车: 8、▲消防水箱容积≥3m3,消防水泵功率≥10kw; 9、▲水枪最大射程≥30m,水泵最大扬程≥50m 10、▲具备可浮渡(水*两栖)功能,变速器:无极变速; 15、投标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提供整车设计效果图,包括整体结构图、三维效果图等;或承诺车辆交付时,提供所投车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
(4)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 (略) (略) 1699号
联系方式:潘助理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合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马龙、付梅、朱春华0991-*、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付梅、朱春华
电 话: 0991-*、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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