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三路204号甲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延安三路204号甲项目施工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中获得奖项:(1)企业上5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注: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 (略) 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现变更为:(1)企业上5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 (略) 政类奖项。 2.fyq内容有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fyq文件。 3.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3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最终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80%计取暂定*元,由中标人承担。此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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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中获得奖项:(1)企业上5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注:除鲁班奖等通用类奖项外,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 (略) 政类奖项,园林类项目只认可园林类奖项。现变更为:(1)企业上5年度已竣工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1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的,每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2)上5年度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5分;上3年度获省级(含副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项加0.3分;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得分,不累计计分。注:房建类项目只认可房建类奖项,市政类 (略) 政类奖项。 2.fyq内容有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fyq文件。 3.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3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最终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80%计取暂定*元,由中标人承担。此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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