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新区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合肥滨湖新区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澄清公告01号
合肥滨湖新区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合肥滨湖新区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澄清公告01号
(项目编号:Z-*-02-ZGJ04)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滨湖新区BK*号地块项目(高速· (略) )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澄清公告01号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大写*仟零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5)。其中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采购及保管费均按暂列金额计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报价时此项暂列金额费用不允许调整,否则不得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后期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请投标人在清单计价软件中的工程汇总界面勾选“暂列金额不计税”。
2、墙地砖排版损耗:墙地砖损耗率为7%。施工过程中实际墙地砖排版损耗率超出上述损耗率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对墙地砖排版提出优化建议经集采单位及设计单位确认后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损耗率不调整。
3、取消招标公告2.3“(2)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成员”要求。
4、合同专用条款第“7.2”条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 调整后 |
(2)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发包人已有集采产品,详见发包人集采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如承包人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发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需共同签订采购合同(附件)。如分包人不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得低于发包人样品品质,并经总承包人及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 (2)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发包人已有集采产品,详见发包人集采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如分包人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由分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需签订采购合同。如分包人不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得低于发包人样品品质,并经总承包人及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
(3)分包人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付款:由分包人委托发包人直接支付至集采材料设备供应商,委托付款函(附件)须在本工程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付款比例按照发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因委托支付导致额外产生的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已含在合同价中。 | (3)分包人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付款:由分包人与集采供应商自行结算,分包人每次申请工程款前需同时提供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证明。 |
5、本项目合同附件、评标办法送样样品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需评审材料表以本次公告发布附件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2024年9月10日
(项目编号:Z-*-02-ZGJ04)
各潜在投标人:
合肥滨湖新区BK*号地块项目(高速· (略) )一期架空层及地库装饰工程澄清公告01号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大写*仟零点击查看>>万零*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5)。其中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采购及保管费均按暂列金额计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报价时此项暂列金额费用不允许调整,否则不得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后期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调整。请投标人在清单计价软件中的工程汇总界面勾选“暂列金额不计税”。
2、墙地砖排版损耗:墙地砖损耗率为7%。施工过程中实际墙地砖排版损耗率超出上述损耗率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对墙地砖排版提出优化建议经集采单位及设计单位确认后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损耗率不调整。
3、取消招标公告2.3“(2)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成员”要求。
4、合同专用条款第“7.2”条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 调整后 |
(2)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发包人已有集采产品,详见发包人集采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如承包人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发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需共同签订采购合同(附件)。如分包人不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得低于发包人样品品质,并经总承包人及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 (2)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发包人已有集采产品,详见发包人集采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如分包人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由分包人与材料设备供应商需签订采购合同。如分包人不选择发包人集采产品,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得低于发包人样品品质,并经总承包人及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
(3)分包人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付款:由分包人委托发包人直接支付至集采材料设备供应商,委托付款函(附件)须在本工程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付款比例按照发包人、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因委托支付导致额外产生的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已含在合同价中。 | (3)分包人选用发包人集采产品的付款:由分包人与集采供应商自行结算,分包人每次申请工程款前需同时提供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结算证明。 |
5、本项目合同附件、评标办法送样样品清单、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需评审材料表以本次公告发布附件为准,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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