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答疑公告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
原项目编号: 2024HEWR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比选文件补疑
2024HEWRN*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比选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第23款社保证明”以及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之“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交拟委派人员/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现本所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因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停止在本所缴纳社会保险,无法提交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但该名拟委派项目负 (略) 律师协会在册执业律师,正常执业且2023年度年检合格。请确认本所拟委派负责人是否符合项目负责人资质,应提供哪些资质予以证明。
答: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满60周岁且无法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扫描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合伙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尽职调查报告或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尽职调查报告一般无业主(或合同*方)盖章,请问我律所如提供尽职调查报告,且无业主(或合同*方)盖章,是否可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尽职调查报告作为与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如提供业主(或合同*方)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比选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部分描述如下:“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尽职调查报告或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1)尽调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有尽调报告(无*方盖章,只有投标人盖章),是否仍需*方出具的证明?(2)常年法律业绩的“证明材料”,没有尽调报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必须*方出具证明吗?只有顾问合同,能否满足?
答:(1)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2条。(2)常年法律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法律顾问合同或者业主(或合同*方)证明。如提供业主(或合同*方)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关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二、报价函”,目前的格式设置为系针对单个项目,未体现常年法律顾问,投标人投标时,是否只需明确“单个尽调项目的报价”,不用注明常年法律顾问的报价?
答:本项目报价表调整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元) | 暂定项目数量 | 分项总报价(元) | 备注 |
1 | 法律尽调服务费 | 5个 | |||
2 |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 | 1年 | |||
3 | 合计 | ||||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
5.投标文件“三、响应表”,表格设计包括“3.1 商务响应表”和“3.2 技术响应表”,备注中注明“(1)投标人保证: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逐一列出商务以及技术响应列表。(2)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上述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审小组评审……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请问:(1)鉴于“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内容较多,“3.1 商务响应表”,具体需要对哪些商务条款进行响应,能否明确范围?表中的“投标人承诺”如何填写,是否有格式要求?表中的“偏离说明”如何理解,如何填写?(2)鉴于本次投标系法律服务,不涉及具体货物,“3.2 技术响应表”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投标文件格式“响应表”删除,无需填写。
6.请问投标人投标时,具体经办人(如参加开标)是否需要持有授权委托手续?如需,是否有格式要求?是否需要同步准备负责人身份证明?
答:授权委托不做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宜秀区振风大 (略) 交叉口西北侧86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
原项目编号: 2024HEWRN*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比选文件补疑
2024HEWRN*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 (略) (略) 拟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定点中介机构选聘项目比选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第23款社保证明”以及第三章招标人要求之“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交拟委派人员/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现本所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因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停止在本所缴纳社会保险,无法提交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但该名拟委派项目负 (略) 律师协会在册执业律师,正常执业且2023年度年检合格。请确认本所拟委派负责人是否符合项目负责人资质,应提供哪些资质予以证明。
答: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满60周岁且无法提供比选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证明扫描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合伙人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尽职调查报告或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尽职调查报告一般无业主(或合同*方)盖章,请问我律所如提供尽职调查报告,且无业主(或合同*方)盖章,是否可以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尽职调查报告作为与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无需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如提供业主(或合同*方)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比选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部分描述如下:“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尽职调查报告或业主(或合同*方)证明)。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1)尽调业绩的“证明材料”,如有尽调报告(无*方盖章,只有投标人盖章),是否仍需*方出具的证明?(2)常年法律业绩的“证明材料”,没有尽调报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证明?必须*方出具证明吗?只有顾问合同,能否满足?
答:(1)详见投标人疑问回复第2条。(2)常年法律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法律顾问合同或者业主(或合同*方)证明。如提供业主(或合同*方)证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关于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二、报价函”,目前的格式设置为系针对单个项目,未体现常年法律顾问,投标人投标时,是否只需明确“单个尽调项目的报价”,不用注明常年法律顾问的报价?
答:本项目报价表调整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元) | 暂定项目数量 | 分项总报价(元) | 备注 |
1 | 法律尽调服务费 | 5个 | |||
2 |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费 | 1年 | |||
3 | 合计 | ||||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
5.投标文件“三、响应表”,表格设计包括“3.1 商务响应表”和“3.2 技术响应表”,备注中注明“(1)投标人保证: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逐一列出商务以及技术响应列表。(2)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上述偏差表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审小组评审……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请问:(1)鉴于“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内容较多,“3.1 商务响应表”,具体需要对哪些商务条款进行响应,能否明确范围?表中的“投标人承诺”如何填写,是否有格式要求?表中的“偏离说明”如何理解,如何填写?(2)鉴于本次投标系法律服务,不涉及具体货物,“3.2 技术响应表”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投标文件格式“响应表”删除,无需填写。
6.请问投标人投标时,具体经办人(如参加开标)是否需要持有授权委托手续?如需,是否有格式要求?是否需要同步准备负责人身份证明?
答:授权委托不做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
注:此补疑视同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宜秀区振风大 (略) 交叉口西北侧86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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