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更正公告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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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更正公告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2,191,54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 (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E*9001

三、招标人:广西民族大学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项目联系人:梅莹、周蓉、旷若兰 联系电话:077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30日

六、更正日期:2024年9月10日

七、更正内容: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没有明确约定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档次的材料和设备,或双方对材料和设备选择有争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同细目的材料或设备价格进行采购。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拟选用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选定的样品应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储存环境条件,特别是主要装饰、安装工程材料样品至少封存到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后(根据工程设计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天面、内外墙面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电线电缆,桥架,给排水管等材料)。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结算。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结算。如发现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按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原则结算。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执行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 (略) 政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结算时不因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费用标准及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4.2 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财政部门审定;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条件的,按《广西民族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民大审计〔2024〕1号)相关规定办理。

2.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9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格式和内容按照财政部门评审中心要求,如在约定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给发包人,承包人须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审核费率。承包人应同意发包人与第三方审计或财政(审计)部门约定的审核费率。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对符合《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财政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条件的,按《广西民族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民大审计〔2024〕1号)相关规定办理。

2.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90日历天内,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承包人逾期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承包人须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二。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3.5%

6.承包人必须提供完整、真实的隐蔽工程原始施工、验收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资料与实际不符时,按不利于施工单位原则结算。

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1.补充条款

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1.2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3 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21.52本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本项目禁止使用童工。

21.2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3 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21.52本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1.53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复、平整、压实、检测、 (略) 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运距、施工措施、土石方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21.54承包人承建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报装(含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使用、拆除、维护及场地租用、恢复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结算不对以上费用进行签证。

21.55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

21.56因施工产生的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噪音扰民等的处置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结合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

21.5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1.58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当地地方政府现行有关规定,自行报价。

7

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0日9:30分

2024年9月25日9:30分

8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经于2024年9月9日发布,请各投标人登录 (略) (广西?南宁)下载。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9月1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2,191,544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新校区 (二期)项目12#16#学生宿舍、二期食堂及相应附属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E*9001

三、招标人:广西民族大学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项目联系人:梅莹、周蓉、旷若兰 联系电话:077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30日

六、更正日期:2024年9月10日

七、更正内容:

序号

章节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此导致的期限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没有明确约定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档次的材料和设备,或双方对材料和设备选择有争议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同细目的材料或设备价格进行采购。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

②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拟选用合格的材料样品(三种以上)送发包人选定。选定的样品应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储存环境条件,特别是主要装饰、安装工程材料样品至少封存到竣工结算审定完成后(根据工程设计实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天面、内外墙面装饰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电线电缆,桥架,给排水管等材料)。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结算。

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结算。如发现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按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原则结算。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2.1 合同价格形式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⑦无约定的参照我区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⑧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执行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广西 (略) 政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结算时不因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费用标准及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4.2 竣工结算书的核对和修改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财政部门审定;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条件的,按《广西民族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民大审计〔2024〕1号)相关规定办理。

2.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9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格式和内容按照财政部门评审中心要求,如在约定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给发包人,承包人须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审核费率。承包人应同意发包人与第三方审计或财政(审计)部门约定的审核费率。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

1.对符合《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2015〕70号)规定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财政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不符合财政投资评审条件的,按《广西民族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民大审计〔2024〕1号)相关规定办理。

2.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90日历天内,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承包人逾期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承包人须按每逾期一天*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二。

4.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6%以上的,则超出6%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100%;当审减率大于6%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6%)*3.5%

6.承包人必须提供完整、真实的隐蔽工程原始施工、验收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资料与实际不符时,按不利于施工单位原则结算。

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1.补充条款

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1.2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3 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21.52本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1.1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本项目禁止使用童工。

21.2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相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3 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21.52本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1.53土石方单价以综合单价包干,土石方工程的取土场、弃土场的租用、青苗补偿、场地恢复、平整、压实、检测、 (略) 等一切作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不对运距、施工措施、土石方类别、施工机械、转运、降水、排水等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费用签证。

21.54承包人承建本工程所需的水电报装(含设备的购买、安装、维修、使用、拆除、维护及场地租用、恢复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结算不对以上费用进行签证。

21.55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

21.56因施工产生的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噪音扰民等的处置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结合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

21.5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1.58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混凝土的细目,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当地地方政府现行有关规定,自行报价。

7

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0日9:30分

2024年9月25日9:30分

8

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经于2024年9月9日发布,请各投标人登录 (略) (广西?南宁)下载。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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