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更正公告二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更正公告二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E*7001)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E*7001
三、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 (略) 58 号
联系人: 梁丽琴 ,联系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承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临 (略) 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
项目联系人: 周祖勇、詹霏霏 ,联系电话:0773-*
监督部门及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2-*
四、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五、变更日期:2024年9月10日
六、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 2023 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12 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
可调材料单价调增值=变化价—基准价×105%
可调材料单价调减值=基准价×95%—变化价
其中:2023 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12 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不 (略) 场定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 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现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 2024 年《金秀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4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
可调材料单价调增值=变化价—基准价×105%
可调材料单价调减值=基准价×95%—变化价
其中:2024 年《金秀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4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24 年第 4 期,不 (略) 场定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 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后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中承 (略)
2024年9月10日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E*7001)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E*7001
三、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 (略) 58 号
联系人: 梁丽琴 ,联系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承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临 (略) 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
项目联系人: 周祖勇、詹霏霏 ,联系电话:0773-*
监督部门及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2-*
四、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7日
五、变更日期:2024年9月10日
六、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 2023 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12 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
可调材料单价调增值=变化价—基准价×105%
可调材料单价调减值=基准价×95%—变化价
其中:2023 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 12 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不 (略) 场定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 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现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价格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因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主要材料仅限钢材、水泥、砂、碎石、商品砼、管材为可调价格材料,风险范围为 2024 年《金秀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4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的±5%,不予调整;材料单价调整计算式如下:
可调材料单价调增值=变化价—基准价×105%
可调材料单价调减值=基准价×95%—变化价
其中:2024 年《金秀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4期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布价格为基准价,材料价格的调整分别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各施工期间月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分别计算变化价,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增值税×(中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
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024 年第 4 期,不 (略) 场定价。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含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近1个月(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8.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 其他要求 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后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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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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