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辅助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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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辅助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助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3.1.采购内容中报价要求最高限价由:“不设定” 更正为 “*”。

二、第三章 3.1.采购内容中报价要求报价说明由:“1、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服务费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中应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每一项的单价,并按照预估数量计算出报价的合计金额,价格分的计算以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2、服务费用包含所有人力成本(包括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档案管理等)、管理成本、服装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更正为 “1、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服务费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中应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每一项的单价,并按照预估数量计算出报价的合计金额,价格分的计算以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2、本项目单限价见3.2.技术要求,同时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能超过*元。”

三、将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能力”的评审标准由:“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辅助类服务外包、劳务外包等)业绩,同时提供了业主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且总体服务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其他类似评价体系中代表服务质量最高的评价,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7分。 注:1、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有关评价等级实施办法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辅助类服务外包、劳务外包等)业绩,同时提供了业主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且总体服务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其他类似评价体系中代表服务质量最高的评价,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7分。 注:1、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有关评价等级实施办法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总体服务评价结果”是指:供应商年度(12个月)的评价结果。如每个类似业绩合同有多个年度评价结果的可累计得分。”

四、将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的评审标准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编号:**[2024]*。

二、预算金额: 15,*;单价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采购品目:其他商务服务。

四、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 (略) 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 (略) 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办事指南或者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 (略) 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庆云南街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矿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

联系方式:028-*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杨

电话:028-*转8002

五矿 (略)

2024年09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辅助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3.1.采购内容中报价要求最高限价由:“不设定” 更正为 “*”。

二、第三章 3.1.采购内容中报价要求报价说明由:“1、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服务费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中应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每一项的单价,并按照预估数量计算出报价的合计金额,价格分的计算以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2、服务费用包含所有人力成本(包括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福利、档案管理等)、管理成本、服装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更正为 “1、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服务费用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投标人在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中应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每一项的单价,并按照预估数量计算出报价的合计金额,价格分的计算以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2、本项目单限价见3.2.技术要求,同时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能超过*元。”

三、将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能力”的评审标准由:“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辅助类服务外包、劳务外包等)业绩,同时提供了业主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且总体服务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其他类似评价体系中代表服务质量最高的评价,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7分。 注:1、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有关评价等级实施办法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类似(辅助类服务外包、劳务外包等)业绩,同时提供了业主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且总体服务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其他类似评价体系中代表服务质量最高的评价,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7分。 注:1、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有关评价等级实施办法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3、“总体服务评价结果”是指:供应商年度(12个月)的评价结果。如每个类似业绩合同有多个年度评价结果的可累计得分。”

四、将第五章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价格分”的评审标准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编号:**[2024]*。

二、预算金额: 15,*;单价限价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采购品目:其他商务服务。

四、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 (略) 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 (略) 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办事指南或者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 (略) 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庆云南街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五矿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

联系方式:028-*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杨

电话:028-*转8002

五矿 (略)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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