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6: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雪婷、刘燕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398号等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诚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泉秀街135号丰泽区中介服务产业园诚信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雪婷、刘燕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A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
更正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2、3、4、5
事项2: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二)其他要求
删除“3.为保障货源的稳定和响应国家对于保障学生用餐食品安全,供应商须配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师)。【须提供(1)食品检验员(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食品检验员(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培训证明)复印件;(3)在国家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略) 站zscx.oxta.org.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 (略) 站www.http://**查询记录的有效截图;(4)健康证(有效期内)复印件;(5)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报价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事项3: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延期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 。
事项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14日上午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地址: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398号等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信 (略)
地 址: (略) 泉秀街135号丰泽区中介服务产业园诚信大厦5楼
联系方式:陈雪婷、刘燕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婷、刘燕珍
电 话: 059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6: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雪婷、刘燕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398号等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诚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泉秀街135号丰泽区中介服务产业园诚信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雪婷、刘燕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XA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涓乡辖区中学食堂2024年秋季大宗食品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第1节 询价须知前附表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
更正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包1、2、3、4、5
事项2: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二)其他要求
删除“3.为保障货源的稳定和响应国家对于保障学生用餐食品安全,供应商须配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师)。【须提供(1)食品检验员(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食品检验员(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培训证明)复印件;(3)在国家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略) 站zscx.oxta.org.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 (略) 站www.http://**查询记录的有效截图;(4)健康证(有效期内)复印件;(5)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由报价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事项3: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延期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 。
事项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9月14日上午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安溪龙涓中学、安溪县崇文中学、安溪县举溪中学、安溪县庄山学校
地址: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398号等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信 (略)
地 址: (略) 泉秀街135号丰泽区中介服务产业园诚信大厦5楼
联系方式:陈雪婷、刘燕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婷、刘燕珍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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