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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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3次答疑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业绩要求,作如下变更: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吨以上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粮食仓储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变更为“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同时承接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为*吨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仓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的土建施工总承包业绩,下同);业绩证明材料: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项目业绩提供“ (略) (略) ”的网 (略) 站链接, (略) 站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 (略) 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业绩,作如下变更:

设计业绩

近5年(自2019年09月14日起至2024年09月13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吨仓容以上的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须提供合同、图审合格书。

变更为:

设计业绩

近5年(2019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吨仓容以上钢筋混凝土的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须提供合同、图审合格书。

中央储备 (略)

国信 (略)

2024年9月1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3次答疑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中央储备 (略) 扩建增容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业绩要求,作如下变更: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吨以上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粮食仓储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变更为“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同时承接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业绩为*吨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仓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类似施工项目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的土建施工总承包业绩,下同);业绩证明材料: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项目业绩提供“ (略) (略) ”的网 (略) 站链接, (略) 站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 (略) 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并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设计业绩,作如下变更:

设计业绩

近5年(自2019年09月14日起至2024年09月13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吨仓容以上的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须提供合同、图审合格书。

变更为:

设计业绩

近5年(2019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完成过一项*吨仓容以上钢筋混凝土的圆筒型(浅圆仓、筒仓均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须提供合同、图审合格书。

中央储备 (略)

国信 (略)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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