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更正公告第1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更正公告第1包

(略) 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意向补充公告

(略) 对骨科手术动力系统项目发布意向公开,现将该项目补充公告如下,请广大供应商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骨科手术动力系统
  • 项目编号:2024-JWEZBZ-F032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概算:*元
  • 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项目概况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院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 (略)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略) 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 联系人:

颜女士, 电话:*,0510-*

邮箱:*@*63.com

附件:1. 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技术参数更正

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d4ea039f附件1.pdf

2a83d477附件2.pdf

,0510-

(略) 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意向补充公告

(略) 对骨科手术动力系统项目发布意向公开,现将该项目补充公告如下,请广大供应商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骨科手术动力系统
  • 项目编号:2024-JWEZBZ-F032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概算:*元
  • 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项目概况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63.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院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 (略)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略) 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略) 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 联系人:

颜女士, 电话:*,0510-*

邮箱:*@*63.com

附件:1. 骨科手术动力系统技术参数更正

附件: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d4ea039f附件1.pdf

2a83d477附件2.pdf

,051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