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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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示
(招标编号:NMGJDZB:2023-023-022)
一、内容: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
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NMGJDZB2023
023-022
标段名称赤蜂分行宜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标段编号NMGJDZB:2023-
023-022
招标人 (略) 赤峰分行计划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开标时何2024-8-15
开标地点及标室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内蒙古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6.赤峰云府雅居房地产交付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内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5.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合同“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北京今亮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4.宜传册委托设计合同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废标条款
红山区林柏装潢店
非一般纳税人,不符合资格要求
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的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当面送达,不允许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
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
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正明
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

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一2024年9月12日

招标人 (略) 赤蜂分 (略)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银马社区
居委会哈达西段城信大楼1号楼*-*
联系人王春晓受理电话0476-*
监督单位 (略) 赤峰分行受理电话047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赤峰分行,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赤峰分行
地址: (略)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银马社区居委会哈达西段城信大楼1号楼*
*
联系人:王春晓
电话:04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地址: (略) 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
联系人:张梓琪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公示
(招标编号:NMGJDZB:2023-023-022)
一、内容: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
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峰分行宣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NMGJDZB2023
023-022
标段名称赤蜂分行宜传物料、公杂类产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标段编号NMGJDZB:2023-
023-022
招标人 (略) 赤峰分行计划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开标时何2024-8-15
开标地点及标室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内蒙古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6.赤峰云府雅居房地产交付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内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5.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合同“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北京今亮 (略)
投标报价(%)3%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
4.宜传册委托设计合同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废标条款
红山区林柏装潢店
非一般纳税人,不符合资格要求
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的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影印件,需当面送达,不允许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
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
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正明
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

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一2024年9月12日

招标人 (略) 赤蜂分 (略)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银马社区
居委会哈达西段城信大楼1号楼*-*
联系人王春晓受理电话0476-*
监督单位 (略) 赤峰分行受理电话047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赤峰分行,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赤峰分行
地址: (略)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银马社区居委会哈达西段城信大楼1号楼*
*
联系人:王春晓
电话:04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鼎建设 (略)
地址: (略) 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
联系人:张梓琪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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