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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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平顶山市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8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ZX-PDS-2024-15

2b2dda89f7a*bc3d0c*

招 标 人:平 (略) (略)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5

第六章 ............................................................................................................ 7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209-*-04-01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平 (略) (略) ,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67个区域,其中:

九里山办事处5个区域(1.中 (略) ;2. (略) ;3市 (略) ;4.天 (略) 、冠京开发楼、 (略) 及天昊小区2#3#楼;5.昌盛小区);

马庄办事处23个区域(1.油 (略) ;2. (略) 顺祥楼;3. (略) ;4. (略) ;5. (略) ;6. (略) 18、19号楼:7 (略) ;8.市房产局2、3号楼;9.市国税局南北楼;10.马庄派出所;11.市工商专业分局;12.工业学校楼;13.市 (略) :14.市移民办;15.铁炉电工队南北楼;16.市 (略) ;17.市房产局6号楼;18.保险公司家属楼;19.市 (略) ;20.市水库 (略) ;21. (略) ;22.食品厂小区;23. (略) );

(略) 办事处31个区域(1.海南公寓、牛庄开发楼(建兴)、石 (略) ;2.开小商品楼、 (略) (略) ;3. (略) 老院;4.副食 (略) ;5. (略) (略) (新);6.储 (略) ;7.十三中商品楼;8. (略) 湛南30号楼;9. (略) 88号楼;10. (略) 68号楼、 (略) 80号楼;11. (略) 69号楼;12. (略) 14号楼;13.中 (略) ;14.区 (略) ;15.牛庄开发楼;16.金 (略) ;17. (略) 、食 (略) ;18. (略) ;19.南光小区;20. (略) 、保 (略) 、棉 (略) ;21. (略) (略) 、安 (略) ;22. (略) ;23. (略) ;24. (略) ;25.程庄开发楼、工商 (略) 、 (略) ;26. (略) ;27. (略) ;28.阳光小区、 (略) ;29. (略) 、市 (略) ;30. (略) ;31. (略) );

(略) 办事处5个区域(1.环保学校、 (略) ;2.永强小区;3. (略) ;4.富平小区;5.沁园小区);

北渡办事处3个区域(1.水库 (略) ;2.湛 (略) ;3. (略) )。

以上区域包含的内容涉及室外场地拆除恢复、新建及维修大门、围墙翻新及墙体彩绘、路灯、门卫室改造、 (略) 新建及维修硬化、室外绿化、室 (略) 、 (略) 、 (略) 、电气改造、公共配套设施及其他等。

2、项目名称: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招标编号:HNZX-PDS-2024-15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施工):12个月;

8、质量标准:第一标段(施工):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8.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查询截止时点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3.投标人须保证参加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核实须配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略)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平 (略)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湛河 (略) (湛 (略) 内)

招标人: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平顶山湛 (略) 81号

2、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湛河区神马大道138号

3、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平 (略)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湛河 (略) (湛 (略) 内)

招标人: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平顶山湛 (略) 81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湛河区神马大道138号

1.1.4

项目名称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湛河区

1.2.1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个月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答疑、设计变更、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补充材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1、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万元 小写:*.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分前;

3、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5、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6、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7、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5、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程序

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业绩

/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0.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7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略) 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配套解释及相关文献; 3、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1期相应价格调整,未发布的材料 (略) 场价计取 4、人工单价、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年40号文;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按豫建消技【2023】35号文第14期价格指数调整,发布期人工费指数按各自专业人工费指数执行; 5、根据豫建设标[2017]99号文,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足额计取;

6、增值税税率按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9%计取;

7、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二、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相比,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工程量。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10.5.1、10.5.2;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组出综合单价,新综合单价=组出的综合单价*优惠比例(投标人自主投报)。

4、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5、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且工程实质性开工七天前,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月进度价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价款待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3%留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时无问题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质量保修金待全部分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四、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负责协助*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遵守施工场地工作制度。

5、中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6、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7、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前述约定结算。

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原因所形成之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1、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 (略) 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1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及招标范围外零星附属工程,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承诺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投标人应对上述第四条内容作出响应,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完整的视为默认完全响应。

五、其他

1、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招标人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价的10%),其保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的10%),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2、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支付。此保障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此保障金保函交于相关部门集中保管。注:最终以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约定执行。

3、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缴纳。

4、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项目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 (略) (略) “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10.1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包),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招标控制价明细

单位:元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 额

分部分项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

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专业工程

暂估价

暂列

金额

1

九里山办事处-中 (略)

*.68

*.17

*.15

*.83

*

0

*.47

*.89

2

九里山办事处- (略)

*.53

*.38

*.84

*.61

*

0

*.57

*.74

3

九里山办事处-天 (略) 、冠京开发楼、 (略) 及天昊小区2#3#楼

*.79

*.68

*.99

*.47

*

0

*.8

*.32

4

九里山办事处-市 (略)

*.19

*.53

*.85

*.53

*

0

*.48

*.33

5

九里山办事处-昌盛小区

*.3

*.1

*.43

*.44

*

0

*.29

*.48

6

(略) 办事处-海南公寓、牛庄开发楼(建兴)、石 (略)

*.57

*.6

*.83

*.56

*

0

*.74

*.4

7

(略) 办事处-开小商品楼、 (略) (略)

*.41

*.02

*.13

*.72

*

0

*

*.26

8

(略) 办事处- (略) 老院

*.11

*.4

*.94

*.74

*

0

*.18

*.59

9

(略) 办事处-副食 (略)

*.32

*.77

*.57

*.29

*

0

*.86

*.12

10

(略) 办事处- (略) (略) (新)

*.03

*.01

*.08

*.23

*

0

*.39

*.55

11

(略) 办事处-储 (略)

*.6

*.52

*.41

*.44

*

0

*.84

*.83

12

(略) 办事处-十三中商品楼

*.53

*.62

*.1

*.86

*

0

*.99

*.82

13

(略) 办事处- (略) 湛南30号楼

*.9

*.49

*.17

9784.37

*

0

*.69

*.55

14

(略) 办事处- (略) 88号楼

*.62

*.52

*.85

*.37

*

0

*.76

*.49

15

(略) 办事处- (略) 68号楼、 (略) 80号楼

*.43

*.43

*.28

*.64

*

0

*.71

*.01

16

(略) 办事处- (略) 69号楼

*.04

*.46

*.29

*.29

*

0

*.81

*.48

17

(略) 办事处- (略) 14号楼

*.36

*.36

*.19

*.42

*

0

*.53

*.28

18

(略) 办事处-中 (略)

*.22

*.39

*.26

*.59

*

0

*.15

*.42

19

(略) 办事处-区 (略)

*.99

*.51

*.25

8146.45

*

0

9913.7

*.53

20

(略) 办事处-牛庄开发楼

*.33

*.04

9328.16

6458.73

*

0

7734.59

*.54

21

(略) 办事处-金 (略)

*.74

*.68

*.27

9217.04

*

0

*.87

*.92

22

(略) 办事处- (略) 、食 (略)

*.24

*.49

*.62

*.38

*

0

*.03

*.1

23

(略) 办事处- (略)

*.48

*.88

*.75

*.3

*

0

*.02

*.83

24

(略) 办事处-南光小区

*.16

*.24

*.02

7544.81

*

0

9004.21

*.69

25

(略) 办事处- (略) 、保 (略) 、棉 (略)

*.36

*.89

*.36

*.97

*

0

*.13

*.98

26

(略) 办事处- (略) (略) 、安 (略)

*.6

*.42

*.1

*.34

*

0

*.93

*.15

27

(略) 办事处- (略)

*.06

*.57

8738.3

6045.77

*

0

7256.94

*.25

28

(略) 办事处- (略)

*.2

*.27

*.59

*.83

*

0

*.63

*.71

29

(略) 办事处- (略)

*.56

*.24

6704.31

4662.22

*

0

5503.98

*.03

30

(略) 办事处-程庄开发楼、工商 (略) 、 (略)

*.28

*.06

*.73

*.49

*

0

*.99

*.5

31

(略) 办事处- (略)

*.12

*.41

*.4

*.76

*

0

*.17

*.14

32

(略) 办事处- (略)

*.79

*.08

*.18

*.85

*

0

*.66

*.87

33

(略) 办事处-阳光小区、 (略)

*.21

*.2

*.33

*.82

*

0

*.51

*.17

34

(略) 办事处- (略) 、市 (略)

*.2

*.6

*.94

*.33

*

0

*.1

*.56

35

(略) 办事处- (略)

*.94

*.61

*.95

8148.4

*

0

9663.65

*.73

36

(略) 办事处- (略)

*.45

*.58

*.46

*.69

*

0

*.88

*.53

37

马庄办事处-油 (略)

*.14

*.09

*.08

*.16

*

0

*.08

*.89

38

马庄办事处- (略) 顺祥楼

*.28

*.01

*.41

*.14

*

0

*.86

*

39

马庄办事处- (略)

*.87

*.06

*.71

*.96

*

0

*.52

*.58

40

马庄办事处- (略)

*.61

*.78

*.36

*.83

*

0

*.55

*.92

41

马庄办事处- (略)

*.04

*.27

*.76

8028.6

*

0

8431.82

*.19

42

马庄办事处- (略) 18、19号楼

*.54

*.19

*.6

*.97

*

0

*.82

*.93

43

马庄办事处- (略)

*.02

*.56

*.42

*.9

*

0

9647.46

*.58

44

马庄办事处-市房产局2、3号楼

*.78

*.28

*.68

*.81

*

0

*.94

*.88

45

马庄办事处-市国税局南北楼

*.28

*.08

*.39

*.96

*

0

*.02

*.79

46

马庄办事处-马庄派出所

*.85

*.51

*.92

*.19

*

0

*.34

*.08

47

马庄办事处-市工商专业分局

*.29

*.57

*.94

*.9

*

0

*.89

*.89

48

马庄办事处-工业学校楼

*.65

*.88

*.96

8211.93

*

0

8302.13

*.68

49

马庄办事处-市 (略)

*.43

*.24

7380.44

5380.88

*

0

5389.4

*.35

50

马庄办事处-市移民办

*.6

*.7

*.27

*.02

*

0

*.47

*.16

51

马庄办事处-铁炉电工队南北楼

*.24

*.54

*.16

*.4

*

0

*.03

*.51

52

马庄办事处-市 (略)

*.23

*.21

9979.69

7174.82

*

0

7559.84

*.49

53

马庄办事处-市房产局6号楼

*.67

*.01

*.6

7624.31

*

0

8326.11

*.95

54

马庄办事处-保险公司家属楼

*.7

*.74

*.15

7903.75

*

0

8199.24

*.57

55

马庄办事处-市 (略)

*

*.2

9671.63

7019.19

*

0

7148.86

*.31

56

马庄办事处-市水库 (略)

*.19

*.86

*.98

*.27

*

0

*.25

*.1

57

马庄办事处- (略)

*.49

*.23

*.03

9789

*

0

9947.64

*.59

58

马庄办事处-食品厂小区

*.94

*.56

*.86

*.59

*

0

*.32

*.2

59

马庄办事处- (略)

*.91

*.68

*.32

*.3

*

0

*.15

*.76

60

(略) 街道办事处-沁园小区

*.47

*.35

*.91

*.73

*

0

*.95

*.26

61

(略) 街道办事处-永强小区

*.92

*.66

*.57

*.76

*

0

*.78

*.91

62

(略) 街道办事处- (略)

*.95

*.42

*.86

*.45

*

0

*.48

*.19

63

(略) 街道办事处-富平小区

*.77

*.63

*.21

*.23

*

0

*.29

*.64

64

(略) 办事处-环保学校、 (略)

*.92

*.1

*.28

*.55

*

0

*.46

*.08

65

北渡办事处-水库 (略)

*.22

*.56

*

*.37

*

0

*.44

*.22

66

北渡办事处-湛 (略)

*.15

*.53

*.98

*.95

*

0

*.49

*.15

67

北渡办事处- (略)

*.38

*.27

*.61

*.57

*

0

*.67

*.83

68

合计

*.87

*

*.86

*.07

*

0

*.55

*.4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施工现场状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未完工程节点、周边环境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等其他要素, (略) 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1.9.5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提出。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回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明确或者漏项缺项问题时,须至少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列项支付。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施工现场状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未完工程节点、周边环境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等其他要素, (略) 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资格审查资料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为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 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开标后,投标人如有异议,须按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2.3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 (略) 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企业证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注:1、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缺项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经评委评审投报价格合理且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其他

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

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 50 分

技术标: 25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

系数K的确定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0.3≤K≤0.5。

在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随机抽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共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1、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技术标评标办法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1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注:缺项不得分

综合标评标办法

序号

项 目

评 审 标 准

评审计分

1

优惠承诺

10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连续施工、质保期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优惠承诺)。

6≤得分≤10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缺项得0分。

2≤得分<6

2

履职尽责承诺

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6≤得分≤10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缺项得0分。

2≤得分<6

3

合理化建议

5分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

3≤得分≤5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缺项得0分

1≤得分≤3

注:所有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评标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详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4.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8、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九、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材料

3、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注:投标人基本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供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参考使用。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8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NZX-PDS-2024-15

2b2dda89f7a*bc3d0c*

招 标 人:平 (略) (略)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日 期: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5

第六章 ............................................................................................................ 7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209-*-04-01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平 (略) (略) ,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67个区域,其中:

九里山办事处5个区域(1.中 (略) ;2. (略) ;3市 (略) ;4.天 (略) 、冠京开发楼、 (略) 及天昊小区2#3#楼;5.昌盛小区);

马庄办事处23个区域(1.油 (略) ;2. (略) 顺祥楼;3. (略) ;4. (略) ;5. (略) ;6. (略) 18、19号楼:7 (略) ;8.市房产局2、3号楼;9.市国税局南北楼;10.马庄派出所;11.市工商专业分局;12.工业学校楼;13.市 (略) :14.市移民办;15.铁炉电工队南北楼;16.市 (略) ;17.市房产局6号楼;18.保险公司家属楼;19.市 (略) ;20.市水库 (略) ;21. (略) ;22.食品厂小区;23. (略) );

(略) 办事处31个区域(1.海南公寓、牛庄开发楼(建兴)、石 (略) ;2.开小商品楼、 (略) (略) ;3. (略) 老院;4.副食 (略) ;5. (略) (略) (新);6.储 (略) ;7.十三中商品楼;8. (略) 湛南30号楼;9. (略) 88号楼;10. (略) 68号楼、 (略) 80号楼;11. (略) 69号楼;12. (略) 14号楼;13.中 (略) ;14.区 (略) ;15.牛庄开发楼;16.金 (略) ;17. (略) 、食 (略) ;18. (略) ;19.南光小区;20. (略) 、保 (略) 、棉 (略) ;21. (略) (略) 、安 (略) ;22. (略) ;23. (略) ;24. (略) ;25.程庄开发楼、工商 (略) 、 (略) ;26. (略) ;27. (略) ;28.阳光小区、 (略) ;29. (略) 、市 (略) ;30. (略) ;31. (略) );

(略) 办事处5个区域(1.环保学校、 (略) ;2.永强小区;3. (略) ;4.富平小区;5.沁园小区);

北渡办事处3个区域(1.水库 (略) ;2.湛 (略) ;3. (略) )。

以上区域包含的内容涉及室外场地拆除恢复、新建及维修大门、围墙翻新及墙体彩绘、路灯、门卫室改造、 (略) 新建及维修硬化、室外绿化、室 (略) 、 (略) 、 (略) 、电气改造、公共配套设施及其他等。

2、项目名称: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招标编号:HNZX-PDS-2024-15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施工):12个月;

8、质量标准:第一标段(施工):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足1年的,提供自注册年度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8.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对列入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投标。查询截止时点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3.投标人须保证参加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核实须配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略)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 (略) (略)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平 (略)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湛河 (略) (湛 (略) 内)

招标人: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平顶山湛 (略) 81号

2、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湛河区神马大道138号

3、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平 (略)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地址: (略) 湛河 (略) (湛 (略) 内)

招标人: (略) 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平顶山湛 (略) 81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湛河区神马大道138号

1.1.4

项目名称

(略) 湛河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略) 湛河区

1.2.1

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和区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12个月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答疑、设计变更、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补充材料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1、投标保证金数额:

大写:**万元 小写:*.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分前;

3、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4、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5、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6、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7、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5、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程序

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业绩

/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日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0.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7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 (略) 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配套解释及相关文献; 3、材料价 (略)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发布的《平顶山工程造价》2024年第1期相应价格调整,未发布的材料 (略) 场价计取 4、人工单价、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6】年40号文;人工费指数、机械类指数、管理类指数按豫建消技【2023】35号文第14期价格指数调整,发布期人工费指数按各自专业人工费指数执行; 5、根据豫建设标[2017]99号文,其他措施费(费率类: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足额计取;

6、增值税税率按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9%计取;

7、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二、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1、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调整原则: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相比,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实调整工程量。当工程量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含±1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工程量清单数量±15%(不含±1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15%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2、材料单价调整原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承包人承担一定范围的材料价格风险,当主要材料价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再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具体调整办法可在中标合同中约定);

3、施工过程中变更、工程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调整办法执行10.5.1、10.5.2;除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清单未列的项,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类似,则根据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组出综合单价,新综合单价=组出的综合单价*优惠比例(投标人自主投报)。

4、政策性调整: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5、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由于施工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应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及损失。缺陷责任期满后,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且工程实质性开工七天前,建设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月进度价款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剩余价款待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3%留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时无问题后三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质量保修金待全部分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四、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等级。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3、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负责协助*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遵守施工场地工作制度。

5、中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6、施工期间,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

7、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8、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并按前述约定结算。

9、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以上原因所形成之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11、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1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少于 5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况,每少一天支付 3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人员应不低于原资格要求。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另选施工队*的权利,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担任的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 (略) 上查询页面或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1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及招标范围外零星附属工程,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承诺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投标人应对上述第四条内容作出响应,未响应或响应内容不完整的视为默认完全响应。

五、其他

1、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招标人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价的10%),其保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的10%),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2、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支付。此保障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将此保障金保函交于相关部门集中保管。注:最终以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约定执行。

3、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缴纳。

4、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项目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 (略) (略) “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10.1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包的招标文件,按标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包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包),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招标控制价明细

单位:元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 额

分部分项

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费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

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专业工程

暂估价

暂列

金额

1

九里山办事处-中 (略)

*.68

*.17

*.15

*.83

*

0

*.47

*.89

2

九里山办事处- (略)

*.53

*.38

*.84

*.61

*

0

*.57

*.74

3

九里山办事处-天 (略) 、冠京开发楼、 (略) 及天昊小区2#3#楼

*.79

*.68

*.99

*.47

*

0

*.8

*.32

4

九里山办事处-市 (略)

*.19

*.53

*.85

*.53

*

0

*.48

*.33

5

九里山办事处-昌盛小区

*.3

*.1

*.43

*.44

*

0

*.29

*.48

6

(略) 办事处-海南公寓、牛庄开发楼(建兴)、石 (略)

*.57

*.6

*.83

*.56

*

0

*.74

*.4

7

(略) 办事处-开小商品楼、 (略) (略)

*.41

*.02

*.13

*.72

*

0

*

*.26

8

(略) 办事处- (略) 老院

*.11

*.4

*.94

*.74

*

0

*.18

*.59

9

(略) 办事处-副食 (略)

*.32

*.77

*.57

*.29

*

0

*.86

*.12

10

(略) 办事处- (略) (略) (新)

*.03

*.01

*.08

*.23

*

0

*.39

*.55

11

(略) 办事处-储 (略)

*.6

*.52

*.41

*.44

*

0

*.84

*.83

12

(略) 办事处-十三中商品楼

*.53

*.62

*.1

*.86

*

0

*.99

*.82

13

(略) 办事处- (略) 湛南30号楼

*.9

*.49

*.17

9784.37

*

0

*.69

*.55

14

(略) 办事处- (略) 88号楼

*.62

*.52

*.85

*.37

*

0

*.76

*.49

15

(略) 办事处- (略) 68号楼、 (略) 80号楼

*.43

*.43

*.28

*.64

*

0

*.71

*.01

16

(略) 办事处- (略) 69号楼

*.04

*.46

*.29

*.29

*

0

*.81

*.48

17

(略) 办事处- (略) 14号楼

*.36

*.36

*.19

*.42

*

0

*.53

*.28

18

(略) 办事处-中 (略)

*.22

*.39

*.26

*.59

*

0

*.15

*.42

19

(略) 办事处-区 (略)

*.99

*.51

*.25

8146.45

*

0

9913.7

*.53

20

(略) 办事处-牛庄开发楼

*.33

*.04

9328.16

6458.73

*

0

7734.59

*.54

21

(略) 办事处-金 (略)

*.74

*.68

*.27

9217.04

*

0

*.87

*.92

22

(略) 办事处- (略) 、食 (略)

*.24

*.49

*.62

*.38

*

0

*.03

*.1

23

(略) 办事处- (略)

*.48

*.88

*.75

*.3

*

0

*.02

*.83

24

(略) 办事处-南光小区

*.16

*.24

*.02

7544.81

*

0

9004.21

*.69

25

(略) 办事处- (略) 、保 (略) 、棉 (略)

*.36

*.89

*.36

*.97

*

0

*.13

*.98

26

(略) 办事处- (略) (略) 、安 (略)

*.6

*.42

*.1

*.34

*

0

*.93

*.15

27

(略) 办事处- (略)

*.06

*.57

8738.3

6045.77

*

0

7256.94

*.25

28

(略) 办事处- (略)

*.2

*.27

*.59

*.83

*

0

*.63

*.71

29

(略) 办事处- (略)

*.56

*.24

6704.31

4662.22

*

0

5503.98

*.03

30

(略) 办事处-程庄开发楼、工商 (略) 、 (略)

*.28

*.06

*.73

*.49

*

0

*.99

*.5

31

(略) 办事处- (略)

*.12

*.41

*.4

*.76

*

0

*.17

*.14

32

(略) 办事处- (略)

*.79

*.08

*.18

*.85

*

0

*.66

*.87

33

(略) 办事处-阳光小区、 (略)

*.21

*.2

*.33

*.82

*

0

*.51

*.17

34

(略) 办事处- (略) 、市 (略)

*.2

*.6

*.94

*.33

*

0

*.1

*.56

35

(略) 办事处- (略)

*.94

*.61

*.95

8148.4

*

0

9663.65

*.73

36

(略) 办事处- (略)

*.45

*.58

*.46

*.69

*

0

*.88

*.53

37

马庄办事处-油 (略)

*.14

*.09

*.08

*.16

*

0

*.08

*.89

38

马庄办事处- (略) 顺祥楼

*.28

*.01

*.41

*.14

*

0

*.86

*

39

马庄办事处- (略)

*.87

*.06

*.71

*.96

*

0

*.52

*.58

40

马庄办事处- (略)

*.61

*.78

*.36

*.83

*

0

*.55

*.92

41

马庄办事处- (略)

*.04

*.27

*.76

8028.6

*

0

8431.82

*.19

42

马庄办事处- (略) 18、19号楼

*.54

*.19

*.6

*.97

*

0

*.82

*.93

43

马庄办事处- (略)

*.02

*.56

*.42

*.9

*

0

9647.46

*.58

44

马庄办事处-市房产局2、3号楼

*.78

*.28

*.68

*.81

*

0

*.94

*.88

45

马庄办事处-市国税局南北楼

*.28

*.08

*.39

*.96

*

0

*.02

*.79

46

马庄办事处-马庄派出所

*.85

*.51

*.92

*.19

*

0

*.34

*.08

47

马庄办事处-市工商专业分局

*.29

*.57

*.94

*.9

*

0

*.89

*.89

48

马庄办事处-工业学校楼

*.65

*.88

*.96

8211.93

*

0

8302.13

*.68

49

马庄办事处-市 (略)

*.43

*.24

7380.44

5380.88

*

0

5389.4

*.35

50

马庄办事处-市移民办

*.6

*.7

*.27

*.02

*

0

*.47

*.16

51

马庄办事处-铁炉电工队南北楼

*.24

*.54

*.16

*.4

*

0

*.03

*.51

52

马庄办事处-市 (略)

*.23

*.21

9979.69

7174.82

*

0

7559.84

*.49

53

马庄办事处-市房产局6号楼

*.67

*.01

*.6

7624.31

*

0

8326.11

*.95

54

马庄办事处-保险公司家属楼

*.7

*.74

*.15

7903.75

*

0

8199.24

*.57

55

马庄办事处-市 (略)

*

*.2

9671.63

7019.19

*

0

7148.86

*.31

56

马庄办事处-市水库 (略)

*.19

*.86

*.98

*.27

*

0

*.25

*.1

57

马庄办事处- (略)

*.49

*.23

*.03

9789

*

0

9947.64

*.59

58

马庄办事处-食品厂小区

*.94

*.56

*.86

*.59

*

0

*.32

*.2

59

马庄办事处- (略)

*.91

*.68

*.32

*.3

*

0

*.15

*.76

60

(略) 街道办事处-沁园小区

*.47

*.35

*.91

*.73

*

0

*.95

*.26

61

(略) 街道办事处-永强小区

*.92

*.66

*.57

*.76

*

0

*.78

*.91

62

(略) 街道办事处- (略)

*.95

*.42

*.86

*.45

*

0

*.48

*.19

63

(略) 街道办事处-富平小区

*.77

*.63

*.21

*.23

*

0

*.29

*.64

64

(略) 办事处-环保学校、 (略)

*.92

*.1

*.28

*.55

*

0

*.46

*.08

65

北渡办事处-水库 (略)

*.22

*.56

*

*.37

*

0

*.44

*.22

66

北渡办事处-湛 (略)

*.15

*.53

*.98

*.95

*

0

*.49

*.15

67

北渡办事处- (略)

*.38

*.27

*.61

*.57

*

0

*.67

*.83

68

合计

*.87

*

*.86

*.07

*

0

*.55

*.4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施工现场状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未完工程节点、周边环境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等其他要素, (略) 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1.9.5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提出。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回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仔细查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明确或者漏项缺项问题时,须至少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列项支付。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施工现场状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及未完工程节点、周边环境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等其他要素, (略) 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资格审查资料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为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 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7.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2 开标后,投标人如有异议,须按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2.3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5.2.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 (略) 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企业证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 (略)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注:1、以上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缺项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经评委评审投报价格合理且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其他

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

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 50 分

技术标: 25 分

综合标: 2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增值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

系数K的确定

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范围0.3≤K≤0.5。

在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随机抽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投标报价

(30分)

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共计10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10-30项清单项目中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3、措施项目费的评审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5分)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80%-110%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4、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5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10-20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注:1、针对上述2、4款项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主材种类较少而不能满足最低抽项要求的,应将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或主要材料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技术标评标办法

序号

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审得分

1

内容完整性

0-0.5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0.5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3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2<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1≤得分≤2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1.5<得分≤2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1≤得分≤1.5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2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1.5<得分≤2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1≤得分≤1.5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3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2<得分≤3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 (略) 政基础设施 (略) 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1≤得分≤2

6

工期保证措施

1-2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5<得分≤2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1≤得分≤1.5

7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5-2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1<得分≤2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0.5≤得分≤1

8

施工 (略) 络计划图

0.5-2分

(略) 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1<得分≤2

(略) 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0.5≤得分≤1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0.5-1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1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0.5

10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2分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1.5<得分≤2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1≤得分≤1.5

1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1.5≤得分≤2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1<得分≤1.5

12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0.5-1.5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1≤得分≤1.5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0.5<得分≤1

13

风险管理措施

1-2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1.5<得分≤2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得分≤1.5

注:缺项不得分

综合标评标办法

序号

项 目

评 审 标 准

评审计分

1

优惠承诺

10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连续施工、质保期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优惠承诺)。

6≤得分≤10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缺项得0分。

2≤得分<6

2

履职尽责承诺

10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6≤得分≤10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缺项得0分。

2≤得分<6

3

合理化建议

5分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详实可行。

3≤得分≤5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缺项得0分

1≤得分≤3

注:所有内容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评标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除外)。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详细评审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各评标委员会打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4.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8、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 。

5.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略) 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 (略) 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 (略) 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 (略) 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 (略) 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九、其他材料

1、全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材料

3、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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