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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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 (略)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6: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潇昂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潇昂
代理机构名称 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稳强 * 刘益含 *
附件:
附件1 第1标段.pdf
附件2 第2标段.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四、技术要求“ 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指标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测试报告,其他指标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变更为“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需提供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并将技术参数中的标注符号“★”删除。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第73页“(三)完成项目主要人员表”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联系方式:李潇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联系方式:张稳强 * 刘益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潇昂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 (略)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6: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潇昂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潇昂
代理机构名称 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稳强 * 刘益含 *
附件:
附件1 第1标段.pdf
附件2 第2标段.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四、技术要求“ 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指标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测试报告,其他指标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变更为“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需提供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并将技术参数中的标注符号“★”删除。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第73页“(三)完成项目主要人员表”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联系方式:李潇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联系方式:张稳强 * 刘益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潇昂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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