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地 (略)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6: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潇昂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地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关 (略) 4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潇昂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稳强 * 刘益含 * | ||
附件: | |||
附件1 | 第1标段.pdf | ||
附件2 | 第2标段.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四、技术要求“ 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指标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测试报告,其他指标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变更为“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需提供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并将技术参数中的标注符号“★”删除。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第73页“(三)完成项目主要人员表”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联系方式:李潇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联系方式:张稳强 * 刘益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潇昂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地 (略)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16: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潇昂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地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城关 (略) 4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潇昂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稳强 * 刘益含 * | ||
附件: | |||
附件1 | 第1标段.pdf | ||
附件2 | 第2标段.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地震监测预警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四、技术要求“ 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其中标注★指标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计量测试报告,其他指标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变更为“注:标注▲为核心产品。标注“◆”类为“关键指标”、“■”为“重要指标”、未标注为“一般指标”,需提供生产 (略) 站截图、产品白皮书、厂家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 1 套智能电源提供给采购方进行测试,若测试结果与响应指标不一致,其中标资格将会被取消。”并将技术参数中的标注符号“★”删除。
标包002原磋商文件中第73页“(三)完成项目主要人员表”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 (略)
地址: (略) 城关 (略) 450号
联系方式:李潇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联系方式:张稳强 * 刘益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潇昂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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