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工作服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MSY[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一)制服采购清单及面料成分要求”中“序号3 男女西裤 (评审项8)面料成份:80%羊毛、20%部分成分自配,需含聚酯纤维、导电纤维;(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修改为:“序号3 男女西裤 (评审项8)面料成份:80%羊毛9.5%聚酯纤维5%桑蚕丝5%竹炭0.5%导电;(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
事项二: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一)制服采购清单及面料成分要求”中“序号6 夏裤 (评审项16)面料成份:聚酯纤维(±5%)70%(其中含冰凉丝≥40%),剩余30%面料成分自配,需含再生纤维(莫代尔、粘胶纤维)、氨纶;(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评审项17)纱支:100/2*100/2”修改为:“序号6 男女夏裤 (评审项16)面料成分:聚酯纤维(±5%)65%(其中含冰凉丝≥40%),剩余(±5%)35%面料成分自配,需含再生纤维(莫代尔、粘胶纤维)、氨纶;(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评审项17)纱支:90/2*58/1”。
事项三: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序号7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收取时间: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质保期满且无合同纠纷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保函)。 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修改为:序号7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保函)。 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无。
名称: (略) 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余莉
电话:0598-*
福建 (略)
2024年09月1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MSY[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工作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一)制服采购清单及面料成分要求”中“序号3 男女西裤 (评审项8)面料成份:80%羊毛、20%部分成分自配,需含聚酯纤维、导电纤维;(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修改为:“序号3 男女西裤 (评审项8)面料成份:80%羊毛9.5%聚酯纤维5%桑蚕丝5%竹炭0.5%导电;(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
事项二: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一)制服采购清单及面料成分要求”中“序号6 夏裤 (评审项16)面料成份:聚酯纤维(±5%)70%(其中含冰凉丝≥40%),剩余30%面料成分自配,需含再生纤维(莫代尔、粘胶纤维)、氨纶;(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评审项17)纱支:100/2*100/2”修改为:“序号6 男女夏裤 (评审项16)面料成分:聚酯纤维(±5%)65%(其中含冰凉丝≥40%),剩余(±5%)35%面料成分自配,需含再生纤维(莫代尔、粘胶纤维)、氨纶;(供应商需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评审项17)纱支:90/2*58/1”。
事项三:原“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 序号7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收取时间: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质保期满且无合同纠纷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保函)。 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修改为:序号7履约保证金要求: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合同签订前三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在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提交方式: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现金或保函)。 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无。
名称: (略) 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8-*
项目联系人:余莉
电话:0598-*
福建 (略)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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