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电梯(第二次)招标变更
中医院电梯(第二次)招标变更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 (略) 渝迅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区路18号10—3#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23-6 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郭方均
法定代表人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区路18号10—3#
委托代理人:黄艳 电话: 点击查看>>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凤翔路54号
法定代表人:王 (略)
采购项目经办人:宋祖军 点击查看>>
质疑经办人:喻雪峰 点击查看>>
采购机构: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法定代表人:杨秀军
采购项目经办人:方显武 点击查看>>
质疑经办人:田 径 点击查看>>
三、质疑事项
(略) 渝迅电梯有限公司认为秀山自治县 (略) 电梯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16A0428、采购编号:XS2016CG179)的采购文件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6年9月12日向 (略) (略)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已收悉。
(略) 认为秀山 (略) 电梯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16A0428、采购编号:XS2016CG179)招标文件的“特定资质条件”、“技术配置”、“品牌业绩”的设置要求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
1.招标文件文件第一篇第三条投标 (略) 分(二)特定资格条件中第2.1小条: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消防电梯A级证书。
质疑:本项目招标要求为医用电梯,带消防功能,并不是消防电梯,并且电梯速度为1.75m/s,属于C级电梯制造要求,在此设置消防电梯A级证书要求,有抬高标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诉求:取消消防电梯A级证书条款。
2.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一条:曳引机(7分);投标产品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品牌得7分,其他得4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因 (略) (略) 类项目,电梯作为大楼的主要交通工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安全、故障率、使用寿命、品质的要求极高。作 (略) 件、 (略) 件的曳引机配置评分要求为:原品牌得7分,其他得4分; (略) 商曳引机OEM贴牌生产取证现象众多,品质参差不齐,此评分办法对采用自主研发,欧美整机进口的高品质曳引机的产品评分有失公平,未体现出高品质得 (略) 分评分根本原则。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诉求:将原品牌得7分,更改为“原品牌进口得7分,原品牌得4分,其他得2分”,以示公平。
3.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5条:光幕(4分);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得4分,其他得1分;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质疑:光幕为电梯的 (略) 件,非电 (略) 件( (略) 件有:曳引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门锁),评分标准为:原装进口得4分,其他得1分;超 (略) 件控制柜的评分,评分比例设置不合理,对电梯整体质量、性能提升不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诉求:调整光幕分值比例。
4.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6条:投标电梯质量(5分):投标产品制造商曾获得中国质 (略) 评定为“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连续六年及以上获得该证书得5分,连续六年以下获得该证书得2分,没有获得该证书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质疑:该证书未获得国家机构认可;该认证与投标电梯主要技术配置无关;连续六年获得该认证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一家,缺乏竞争性,有唯一指定之嫌疑。违背了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对该条款给予纠正。
5.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品牌业绩评分中第2条:2015年投标品牌营业额60亿元得1分,每超过10亿元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无得0分(提供加盖制造商鲜章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质疑:因我司投标品牌为跨国大型电梯合资企业,2015年的财务报表现正在审核中, (略) 多家电梯制造企业均存在此情况,提供2014年同样也能体现制造商实力,为什么单单限定2015年的财务报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诉求:提供2014年或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查及答复
1. 关于取消消防电梯A级资质的答复。该 (略) (略) 类项目,使用电梯的人流量大且使用人群特殊,从而对电梯制造商的技术力量、制造工艺、制造资质要求严格,日立、通力、蒂森、杭洲西奥等众多优秀的国内品牌电梯制造商都具有A级资质和消防电梯A级资质,故完全不 (略) 质疑的“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取消消防电梯A级资质的诉求。
2.关于更改曳 (略) 件的答复。部件的品牌、产地及技术是综合了电梯质量、售后服务的便利性、成本造价等多种因素的评分要求,投标人根据电梯品牌的 (略) 响应投标即可。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原品牌进口得7分,原品牌得4分,其他得2分”的诉求。
3. 关于调整光幕分值比例的答复。光幕保护系统增强了电梯的安全性,为乘客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护,投标人根据电梯品牌的 (略) 响应投标即可。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调整光幕分值比例的诉求。
4. 关于设置“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条款的答复。该 (略) (略) 类项目,对电梯质量要求较高,故要求电梯制造企业必须具备较高的质量信用资质。经查中 (略) ,众多重质量的电梯企业(日立、蒂森、 (略) 永日等品牌)都具有相应的质量认证。不存 (略) 述有针对性的要求。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对该条款予以纠正的诉求。
5. 关于提供2014年或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答复。企业的财务年度审计一般是在每年的1- (略) ,现在已经是2016年的9月份,故2015年度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正常的企业都应该完成,要求提供2015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更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制造商的实力以及履约能力。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提供2014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的诉求。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略)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2016年9月14日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人
供应商: (略) 渝迅电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区路18号10—3#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23-6 点击查看>>
法定代表人:郭方均
法定代表人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区路18号10—3#
委托代理人:黄艳 电话: 点击查看>>
二、被质疑人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凤翔路54号
法定代表人:王 (略)
采购项目经办人:宋祖军 点击查看>>
质疑经办人:喻雪峰 点击查看>>
采购机构: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法定代表人:杨秀军
采购项目经办人:方显武 点击查看>>
质疑经办人:田 径 点击查看>>
三、质疑事项
(略) 渝迅电梯有限公司认为秀山自治县 (略) 电梯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16A0428、采购编号:XS2016CG179)的采购文件使该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6年9月12日向 (略) (略)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已收悉。
(略) 认为秀山 (略) 电梯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16A0428、采购编号:XS2016CG179)招标文件的“特定资质条件”、“技术配置”、“品牌业绩”的设置要求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
1.招标文件文件第一篇第三条投标 (略) 分(二)特定资格条件中第2.1小条: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消防电梯A级证书。
质疑:本项目招标要求为医用电梯,带消防功能,并不是消防电梯,并且电梯速度为1.75m/s,属于C级电梯制造要求,在此设置消防电梯A级证书要求,有抬高标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诉求:取消消防电梯A级证书条款。
2.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一条:曳引机(7分);投标产品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原品牌得7分,其他得4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质疑:因 (略) (略) 类项目,电梯作为大楼的主要交通工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安全、故障率、使用寿命、品质的要求极高。作 (略) 件、 (略) 件的曳引机配置评分要求为:原品牌得7分,其他得4分; (略) 商曳引机OEM贴牌生产取证现象众多,品质参差不齐,此评分办法对采用自主研发,欧美整机进口的高品质曳引机的产品评分有失公平,未体现出高品质得 (略) 分评分根本原则。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诉求:将原品牌得7分,更改为“原品牌进口得7分,原品牌得4分,其他得2分”,以示公平。
3.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5条:光幕(4分);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得4分,其他得1分;提供报关单复印件。
质疑:光幕为电梯的 (略) 件,非电 (略) 件( (略) 件有:曳引机、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门锁),评分标准为:原装进口得4分,其他得1分;超 (略) 件控制柜的评分,评分比例设置不合理,对电梯整体质量、性能提升不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诉求:调整光幕分值比例。
4.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主要技术配置评分中第6条:投标电梯质量(5分):投标产品制造商曾获得中国质 (略) 评定为“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连续六年及以上获得该证书得5分,连续六年以下获得该证书得2分,没有获得该证书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质疑:该证书未获得国家机构认可;该认证与投标电梯主要技术配置无关;连续六年获得该认证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一家,缺乏竞争性,有唯一指定之嫌疑。违背了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对该条款给予纠正。
5.招标文件第四篇第二条评分 (略) 分品牌业绩评分中第2条:2015年投标品牌营业额60亿元得1分,每超过10亿元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无得0分(提供加盖制造商鲜章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质疑:因我司投标品牌为跨国大型电梯合资企业,2015年的财务报表现正在审核中, (略) 多家电梯制造企业均存在此情况,提供2014年同样也能体现制造商实力,为什么单单限定2015年的财务报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岐视待遇。
诉求:提供2014年或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查及答复
1. 关于取消消防电梯A级资质的答复。该 (略) (略) 类项目,使用电梯的人流量大且使用人群特殊,从而对电梯制造商的技术力量、制造工艺、制造资质要求严格,日立、通力、蒂森、杭洲西奥等众多优秀的国内品牌电梯制造商都具有A级资质和消防电梯A级资质,故完全不 (略) 质疑的“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取消消防电梯A级资质的诉求。
2.关于更改曳 (略) 件的答复。部件的品牌、产地及技术是综合了电梯质量、售后服务的便利性、成本造价等多种因素的评分要求,投标人根据电梯品牌的 (略) 响应投标即可。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原品牌进口得7分,原品牌得4分,其他得2分”的诉求。
3. 关于调整光幕分值比例的答复。光幕保护系统增强了电梯的安全性,为乘客提供最大程度的安全保护,投标人根据电梯品牌的 (略) 响应投标即可。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调整光幕分值比例的诉求。
4. 关于设置“AAA+级中国质量信用企业”条款的答复。该 (略) (略) 类项目,对电梯质量要求较高,故要求电梯制造企业必须具备较高的质量信用资质。经查中 (略) ,众多重质量的电梯企业(日立、蒂森、 (略) 永日等品牌)都具有相应的质量认证。不存 (略) 述有针对性的要求。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对该条款予以纠正的诉求。
5. 关于提供2014年或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答复。企业的财务年度审计一般是在每年的1- (略) ,现在已经是2016年的9月份,故2015年度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正常的企业都应该完成,要求提供2015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更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制造商的实力以及履约能力。
故该条质疑事项不属实,不予支持提供2014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的诉求。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依法提起投诉。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略)
秀山自治县公共资 (略)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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