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采联国际 (略) 发布时间:2024-09-11 18:28:23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FS00ZC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00:00,更正为:2024-09-2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6 09:00:00,更正为:2024-09-27 09:0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增加以下内容: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技术培训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使用现场终验收时,就所供设备的安装、编程、操作和维修等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采购人使用现场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中标人应根据设备使用的实际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课程内容、课程教材、培训时间、地点、课时、培训人数等。 3.中标人应对培训效果和质量负责,中标人应保证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员,所有教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否则,中标人必须保证免费提供具有专业知识及熟练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的翻译人员),并保证采购人操作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完成设备编程、操作和维护等工作。 | |||
2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 1.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是投标型号,必须是制造厂设计成熟的产品,应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并且是正规厂家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无任何旧货或翻新的零部件和附件。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2.设备保修期为2年(时间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起计算),中标人应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修期内,设备因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时,中标人应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应按本条款的上述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的保修期。 3.设备保修期满前,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调整,保证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指标。 4.在设备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信息后4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者在采购人允许的时间内排除故障,从而使设备正常工作。 5.如果中标人接到故障信息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6.设备保修期过后,中标人或设备制造厂应保证对采购人所购设备提供终生优惠的备件供应、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对设备软、硬件升级及加工能力扩展所需的软、硬件购置费予以优惠。 | |||
3 |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1)中标人如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则提供融资银行及联系方式; (2)若中标人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账号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中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一致,此账户作为政府采购融资合同资金回款的唯一账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的,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如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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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研(广东)新材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南庄 (略) 有研南庄基地
联系方式:0757-*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略) 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系方式:0757-*-303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303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09月11日
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采联国际 (略) 发布时间:2024-09-11 18:28:23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4FS00ZC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00:00,更正为:2024-09-2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6 09:00:00,更正为:2024-09-27 09:00:00。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固态电池研发中心2024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增加以下内容: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技术培训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使用现场终验收时,就所供设备的安装、编程、操作和维修等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采购人使用现场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中标人应根据设备使用的实际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课程内容、课程教材、培训时间、地点、课时、培训人数等。 3.中标人应对培训效果和质量负责,中标人应保证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教员,所有教员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否则,中标人必须保证免费提供具有专业知识及熟练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的翻译人员),并保证采购人操作人员在培训后能够独立地完成设备编程、操作和维护等工作。 | |||
2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 1.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设备是投标型号,必须是制造厂设计成熟的产品,应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并且是正规厂家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无任何旧货或翻新的零部件和附件。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2.设备保修期为2年(时间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起计算),中标人应在保修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修期内,设备因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时,中标人应负责修理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应按本条款的上述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的保修期。 3.设备保修期满前,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调整,保证设备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指标。 4.在设备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信息后4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或者在采购人允许的时间内排除故障,从而使设备正常工作。 5.如果中标人接到故障信息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6.设备保修期过后,中标人或设备制造厂应保证对采购人所购设备提供终生优惠的备件供应、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应对设备软、硬件升级及加工能力扩展所需的软、硬件购置费予以优惠。 | |||
3 | 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1)中标人如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则提供融资银行及联系方式; (2)若中标人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账号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中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一致,此账户作为政府采购融资合同资金回款的唯一账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的,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正,如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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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有研(广东)新材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南庄 (略) 有研南庄基地
联系方式:0757-*
名称:采联国际 (略)
地址: (略) (略) 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3室
联系方式:0757-*-303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303
采联国际 (略)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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