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东路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沿江东路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_沿江东路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补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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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补充公告
(略) 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号:*),于2024年9月6 (略) 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1、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九、4、注:① |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2 | 九、9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 | 十一 |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
4 | 公告附件一 | 详见原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 |
5 | 公告附件三 | 详见原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联合体工作协议》 |
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4条 16.1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8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其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有效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略) (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 (略)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 (略) (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 (略) 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略) 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银 (略) 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银 (略) 担保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 (略) 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 4、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纳。 注: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元。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8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其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有效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到账情况以开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略) (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 (略)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 (略) (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3、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 (略) 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略) 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银 (略) 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银 (略) 担保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 (略) 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 5、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纳。 注: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元。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2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9 | 内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说明与要求:(本条款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内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说明与要求: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投标截 (略) 工程招标 (略) 站上公布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诚信评价排名 60日诚信分为准。 |
3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并包含有综合单价分析表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须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代理单位,最终所需提交时间地点及份数以招标代理书面通知为准。 | 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并包含有综合单价分析表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须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代理单位,最终所需提交时间地点及份数以招标代理书面通知为准。 |
4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 |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三);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略) 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2)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相关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5投标人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或厂家推荐响应表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三);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略) 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2)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相关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5投标人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或厂家推荐响应表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
5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6” |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得分排名靠前的排前。技术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以上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权重(9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10%)。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6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9.2” |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各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 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各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
7 | 第二章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45.4”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权重(9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1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排名为准。 注: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投标截 (略) 工程招标 (略) 站上公布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诚信评价排名 60日诚信分为准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8 | 第二章《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9 | 第二章《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10 | 第二章《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四(一)《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11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六:施工组织架构图 | 施工组织架构图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3、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 (略)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招标单位: (略)
日期: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 (略)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由联合体主办方的人员担任并签字。
(3)联合体投标的,在第八条中应按联合体各方的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如:主办方全称:X司、X司;成员方全称:无)。
附件2:联合体工作协议(仅供参考)
联合体工作协议(参考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经济标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 (略) (略)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 (略)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件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4 |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技术负责人(1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2、质量负责人(1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3、安全负责人(1人): (1)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本子项最高得4分。 4、造价负责人(1人): (1)取得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2)取得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含预结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本子项最高得4分。 5、装修工程师(2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人。(本子项最高得1分) 6、机电工程师(1人):取得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0.5分) 7、给排水工程师(1人):取得给排水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0.5分) |
二 | 企业 资信 | 类似业绩 | 1.8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每项得0.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工程奖项 | 1.8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5分; (略) 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情况: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1.2分;获得8至10项的,得0.6分;获得5至7项的,得0.3分;获得1至4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0.6分; (2)取得上述其中2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 (3)取得上述其中1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 2、投标人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须包含2023年度): (1)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0.6分; (2)连续获得3-4年的,得0.3分; (3)连续获得1-2年的,得0.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
合 计 | 20 |
注: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和2024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不具有 (略) 人员), (略) 人员。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或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不得分,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③取得职称证书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以县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县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 (略) 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以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日期计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专业。
2.类似业绩:业 (略) (略)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略) 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 (略) 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资质。(2)业绩金额(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元) (略)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资料均未能体现对应专业工程金 (略) (略) 中项目业绩页面的“工程规模”栏中所记录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造价为准。(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工程奖项 (略) (略) 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类获奖);省、市级奖项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质量奖项,行业协会或学会(含其所属专业分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②只计算投标人“企业资质”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所承建过项目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工程奖项或非质量奖项(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QC、安全文明、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④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1)奖 (略) (略) 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略) 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奖项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的评审 (略) 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工程奖项上传件)。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工程不予认定。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工法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和对应工法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科学成果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全国社会 (略) 的网页查询截图。
5.第三方评价:(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略) (http://**)相应的认证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监委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 (略) 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2)“纳税信用A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交省级或以上税务 (略) 页信息截图,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企业资信、项目管理机构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信息为准计算得分。
7、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5:
附表四(一)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造价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含预结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其他专业工程师 | 装修专业工程师 | 2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1人 | 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人 | 具有给排水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注: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4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③高级职 (略) 级以上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 (略) 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 (略) 页及截图或全国人力资源和 (略) “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的核验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⑤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所有人员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信息为准。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 ,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略) 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补充公告
(略) 405号前座西物业综合维修保养项目--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编号:*),于2024年9月6 (略) 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1、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九、4、注:① |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
2 | 九、9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一方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 | 十一 |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 (略) (略) 和广东省招标 (略) 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
4 | 公告附件一 | 详见原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投标人声明》 |
5 | 公告附件三 | 详见原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联合体工作协议》 |
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4条 16.1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8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其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有效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略) (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 (略)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 (略) (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 (略) 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略) 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银 (略) 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银 (略) 担保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 (略) 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 4、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纳。 注: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元。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48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其他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有效方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到账情况以开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 (略) ( (略) )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 (略) ( (略) )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 (略) ( (略) ),到账情况以开标时 (略) ( (略) )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略) 支行 银行账号:**; 3、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 (略) 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略) 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银 (略) 担保需开具给招标人,银 (略) 担保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4、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 (略) 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 5、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缴纳。 注: 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元。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2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9 | 内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说明与要求:(本条款不适用于本招标项目) | 内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说明与要求: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投标截 (略) 工程招标 (略) 站上公布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诚信评价排名 60日诚信分为准。 |
3 | 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并包含有综合单价分析表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须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代理单位,最终所需提交时间地点及份数以招标代理书面通知为准。 | 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并包含有综合单价分析表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须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软 (略) 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招标代理单位,最终所需提交时间地点及份数以招标代理书面通知为准。 |
4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 |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三);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略) 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2)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相关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5投标人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或厂家推荐响应表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三);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内上传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略) 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12)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企业相关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1.2.5投标人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或厂家推荐响应表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2.7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
5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6” |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得分排名靠前的排前。技术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以上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排序。 |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权重(9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10%)。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6 | 第一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29.2” | 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各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 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权解除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各方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起诉。 |
7 | 第二章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45.4”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 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权重(9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10%)。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排名为准。 注: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投标截 (略) 工程招标 (略) 站上公布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诚信评价排名 60日诚信分为准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8 | 第二章《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9 | 第二章《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10 | 第二章《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附表四(一)《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 |
11 |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六:施工组织架构图 | 施工组织架构图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6 |
3、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 (略)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招标单位: (略)
日期: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 (略) 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由联合体主办方的人员担任并签字。
(3)联合体投标的,在第八条中应按联合体各方的实际情况分别填写(如:主办方全称:X司、X司;成员方全称:无)。
附件2:联合体工作协议(仅供参考)
联合体工作协议(参考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 ,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5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经济标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 (略) (略)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 (略)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注:1.本表使用*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件4: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 14 |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技术负责人(1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2、质量负责人(1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子项最高得2分) 3、安全负责人(1人): (1)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2)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本子项最高得4分。 4、造价负责人(1人): (1)取得有效期内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2)取得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含预结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本子项最高得4分。 5、装修工程师(2人):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人。(本子项最高得1分) 6、机电工程师(1人):取得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0.5分) 7、给排水工程师(1人):取得给排水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子项最高得0.5分) |
二 | 企业 资信 | 类似业绩 | 1.8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每项得0.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工程奖项 | 1.8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类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5分; (略) 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本项最高得1.8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情况: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1.2分;获得8至10项的,得0.6分;获得5至7项的,得0.3分;获得1至4项的,得0.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0.6分; (2)取得上述其中2项认证证书的,得0.3分; (3)取得上述其中1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 2、投标人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须包含2023年度): (1)连续获得5年(或以上)的,得0.6分; (2)连续获得3-4年的,得0.3分; (3)连续获得1-2年的,得0.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 ||
合 计 | 20 |
注: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件扫描件和2024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含不具有 (略) 人员), (略) 人员。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或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不得分,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③取得职称证书的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时间开始计算),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以县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县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 (略) 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年限以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上显示的初始注册日期计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专业。
2.类似业绩:业 (略) (略)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略) 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 (略) 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资质。(2)业绩金额(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元) (略) (略) 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资料均未能体现对应专业工程金 (略) (略) 中项目业绩页面的“工程规模”栏中所记录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造价为准。(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工程奖项 (略) (略) 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类获奖);省、市级奖项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质量奖项,行业协会或学会(含其所属专业分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②只计算投标人“企业资质”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所承建过项目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工程奖项或非质量奖项(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QC、安全文明、技术创新、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③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④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1)奖 (略) (略) 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略) (略) 中项目编号、相应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 (略) (略) 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奖项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奖项的评审 (略) 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工程奖项上传件)。平台内工程奖项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工程不予认定。
(2)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工法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和对应工法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科学成果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全国社会 (略) 的网页查询截图。
5.第三方评价:(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略) (http://**)相应的认证信息 (略) 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监委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 (略) 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2)“纳税信用A级”称号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交省级或以上税务 (略) 页信息截图,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企业资信、项目管理机构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信息为准计算得分。
7、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5:
附表四(一)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造价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含预结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其他专业工程师 | 装修专业工程师 | 2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1人 | 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人 | 具有给排水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注:①所有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②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4年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③高级职 (略) 级以上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 (略) 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 (略) 页及截图或全国人力资源和 (略) “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试运行)”的核验查询结果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④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⑤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上述所有人员均以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信息为准。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 ,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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