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高中部改扩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高中部改扩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高中部)改扩建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答疑部分
质疑一:1、招标文件第13页,财务要求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若我司成立于2023年,2023年财务报表不足一年, (略) 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答:可以。
质疑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管费用如何记取?
答:详见专用合同条款6.2.3,保管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质疑三:合同15.2.3(20)项,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违反合同约定期限及相关规定,违约罚款的签约合同价是否为签约设计费合同价?
答:是。
质疑四:质疑1: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只能用现金缴纳,建议发包人增加保函形式。
答:本项目为教育类民生项目,地处渝中区李子坝老旧片区,单体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均属于重点设防类建筑,属于技术复杂的情况。同时现场周边情况复杂、施工场地狭窄、工期紧,且本项目属于推动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有效的保证中标单位履约能力,招标文件不做调整。
质疑2:专用合同条款4.2 履约担保
(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之日送达之日起 10 天内,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10天,承包人办理履约保函时间紧张,建议发包人改为10个工作日或者15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专用合同条款13.3.3.1 变更估价原则:人工单价和设备材料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4.5.3.3 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人工单价和设备材料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前后不一致,请发包人明确是否需要改为一致。
答: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质疑五: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低于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70%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根据《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并未明确报价低于70%则为低于成本价,请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有什么权利要求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低于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70%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取消该要求。
答:本项目为教育类民生项目,为避免恶意低价,确保整体项目顺利实施,本条款不做修改。
质疑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
质疑七:业绩可以由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
质疑八:请问该项目牵头单位是否可以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任一单位担任?
答:本项目未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
质疑九:此项目没有明确哪方为牵头人?第二业绩要求不合理,只承认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业绩,那么施工业绩呢?不承认?请修改!
答:本项目未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本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不做修改。
质疑十: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开立纸质投 (略) 若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其出具的投标保函不符合本项目纸质投标保函要求,保函无效。
质疑十一:施工期间人才机涨跌价差、变更部分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这句话描述的有问题,而且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标准合同,是不是在施工图设计和后期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的材料,设备等,认质核价的都不下浮才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支付担保修改为:招标人应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2.5.3修改为:
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 担保。
支付担保的金额(或比例):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等额。
支付担保的提供时间: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工程完工止。
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后14天内退还。
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项目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 (略)
2024年9月12日
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高中部)改扩建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答疑部分
质疑一:1、招标文件第13页,财务要求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若我司成立于2023年,2023年财务报表不足一年, (略) 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
答:可以。
质疑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管费用如何记取?
答:详见专用合同条款6.2.3,保管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质疑三:合同15.2.3(20)项,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违反合同约定期限及相关规定,违约罚款的签约合同价是否为签约设计费合同价?
答:是。
质疑四:质疑1: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
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只能用现金缴纳,建议发包人增加保函形式。
答:本项目为教育类民生项目,地处渝中区李子坝老旧片区,单体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均属于重点设防类建筑,属于技术复杂的情况。同时现场周边情况复杂、施工场地狭窄、工期紧,且本项目属于推动学校发展的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有效的保证中标单位履约能力,招标文件不做调整。
质疑2:专用合同条款4.2 履约担保
(5)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之日送达之日起 10 天内,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10天,承包人办理履约保函时间紧张,建议发包人改为10个工作日或者15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专用合同条款13.3.3.1 变更估价原则:人工单价和设备材料单价按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4.5.3.3 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人工单价和设备材料单价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前后不一致,请发包人明确是否需要改为一致。
答: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质疑五: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低于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70%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根据《 (略) 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理由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及条例并未明确报价低于70%则为低于成本价,请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有什么权利要求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低于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70%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取消该要求。
答:本项目为教育类民生项目,为避免恶意低价,确保整体项目顺利实施,本条款不做修改。
质疑六: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施工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
质疑七:业绩可以由联合体任一单位提供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相应的业绩”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设计业绩”。
质疑八:请问该项目牵头单位是否可以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任一单位担任?
答:本项目未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
质疑九:此项目没有明确哪方为牵头人?第二业绩要求不合理,只承认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业绩,那么施工业绩呢?不承认?请修改!
答:本项目未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本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不做修改。
质疑十: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开立纸质投 (略) 若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其出具的投标保函不符合本项目纸质投标保函要求,保函无效。
质疑十一:施工期间人才机涨跌价差、变更部分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参与下浮。这句话描述的有问题,而且不符合实际情况和标准合同,是不是在施工图设计和后期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的材料,设备等,认质核价的都不下浮才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3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支付担保修改为:招标人应按第四章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中标人提交支付担保”。
3.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2.5.3修改为:
支付担保的形式: (略) 担保。
支付担保的金额(或比例):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等额。
支付担保的提供时间: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自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工程完工止。
支付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后14天内退还。
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巴蜀中学桂花园学校(项目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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